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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以来,“大数据”一词开始飞速进入人们的视野,在这个所有信息都可以被转化为二进制数据的时代,人们用它来描述和定义这个时代下产生的庞大数据。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大数据技术打破了人类科技发展的壁垒,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科技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在享受着大数据所带来的便利与机遇的同时,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数据”作为个人信息的载体,承载了许多与个人隐私密切相关的信息,而在对这些数据的使用过程中,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会不可避免的出现泄露,公民隐私权被侵犯的事件频频发生。因此,如何在大数据时代更好的保护公民隐私安全是全社会要共同面对的问题。本文从理论出发,首先介绍了隐私权、网络隐私权、个人信息三个概念的内容及关系,并提出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保护的重点内容,即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其次,结合最近几年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件,明确大数据背景下公民隐私权存在的侵权类型和突出问题。在公民隐私权保护的问题上,虽然我国出台了众多法律、行政法规,也采取了许多措施,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比如目前为止我国并未出台专门针对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尚未设立专项监管机构;救济手段单一;行政内部人员、公民的隐私保护观念不足等等。与此同时,鉴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首先要明确这一点内容,即我国政府作为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机关,必须运用自身优势,通过行政权力和法律这两大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武器,为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本文在整合欧洲的个人信息保护的优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分别从立法、行政保护、企业、公民四个角度对我国隐私权保护提出建议。总的来说,在当前大数据背景下,保护公民隐私权刻不容缓。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单靠一方力量难以完成对隐私权的保护,只有完善行政保护,同时结合企业、公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才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权,实现公民的生活安宁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