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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自引进我国之后,众多的信贷公司、银行、地产中介、典当行,甚至地下钱庄,都发现了这一新兴市场,有些不法分子设计出“借款+委托售房”套路贷的形式,规避国家的法律规定,侵占老年人的房产,使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本文首先对以房养老“套路贷”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以此为基础对以房养老“套路贷”案件进行了法律分析,总结出此类案件侵犯老年人权益的具体类型;其次通过梳理现有的与以房养老“套路贷”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其中暴露出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制度缺失问题,主要包括《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财产权利保护不够充分、老年人监护制度存在较大的不足、公证机构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养老金融公司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再次,介绍了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的以房养老制度经验,从中吸收对我国以房养老中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有益经验;最后,结合制度缺陷,提出保护以房养老中老年人权益的具体法律措施,即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制度、健全老年人监护制度、完善公证监管机制以及强化金融监管机制,探寻以房养老中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制度架构,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以房养老中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及套路贷的防范,以期对以房养老“套路贷”的治理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