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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主要是鉴于我国目前有关贸易救济制度的研究虽多,但却过多地偏重于对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这三大传统制度的研究,且应急性和对策性研究较为居多的现状,尝试从“贸易救济制度”这一较高层次的整体概念对贸易救济制度进行理解与讨论。
本文的研究更多的是一种框架性研究,是对贸易救济制度的利益平衡理论的框架性分析。在明确有关贸易救济的基础理论前提下,探讨了贸易救济制度应当实现的利益平衡关系;并通过对WTO贸易救济制度、区域贸易协定中的贸易救济制度以及部分国家的贸易救济制度的外部评价和运行效果的文献分析,论证只有更好地贯彻利益平衡原则,贸易救济制度的功效才能更好发挥;随后,在利益平衡视角下对我国贸易救济制度进行了考察,并针对一些突出的待解决问题进行了思考。
第一章,明确贸易救济的概念,并从理论上对贸易救济制度体系中应当包含的具体制度进行了介绍,如指出贸易救济制度可分为针对出口行为而设的出口贸易救济制度与针对进口行为而设的进口贸易救济制度;等等。
第二章,从法律制度的应然性角度进行阐述,提出贸易救济制度应当处理好自由贸易与公平贸易的协调发展、国家经济主权与各国已让渡之国际协调权力的制衡、各国彼此间贸易利益的实现与牵制、国家经济安全(国内产业利益)与对外贸易的共同发展、自由放任贸易政策与贸易保护主义的制衡、正当使用贸易救济与滥用贸易救济等六类利益平衡关系。
第三章,通过对国外贸易救济制度相关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案例的介绍与分析,论证:只有贯彻利益平衡原则,贸易救济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否则,贸易救济制度的实施往往会异化为带有隐形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滥用贸易救济行为,这容易引发较为直接的贸易纠纷,对一国的国际形象和国家利益均无益处。
第四章,首先肯定我国贸易救济制度在过去十余年的发展中,已经取得相当重要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维护了公平贸易秩序。其次,指出从利益平衡原则的实现来看,我国贸易救济制度及其应用也还面临着一些亟需要关注的问题。最后,在利益平衡视角下对我国的贸易救济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进行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