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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作为金融领域和现代网络技术的有机结合,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高效的渠道,也在虚拟空间里拓展了金融的服务平台,为未来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在我国,网上银行诞生的短短十几年以来一直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同时,不同于以往的新风险也时时刻刻挑战着银行业,为金融市场的监管带来了极大障碍。法律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为我国银行业的未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网上银行的健康发展。比对国内外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资料,不难发现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较为零散、滞后和不成系统,而法学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相较金融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来说也不够丰富。笔者认为,只有站在理论的高度,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对未来形式进行合理分析,才能总结出有针对性的方案。本文将从网上银行基本理论的法律分析入手,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网上银行法律监管必要性进行研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总结出我国网上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原则,并据此探讨完善网上银行法律的监管制度,提出自己的拙见。本文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网上银行的法律界定,包括网上银行的基本概念以及区别于传统银行的技术依赖性、灵活开放、高效率和客户个性化服务的四个特点,作为全文的立论起点。基于这些特点,网上银行存在的安全技术风险,业务运营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导致了用户信任度和信息安全性低等问题,使得法律监管极其必要。第二部分是对主要国家、组织和地区的网上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介绍,主要阐述了美国、欧盟、巴塞尔委员会和我国香港地区的监管模式,分析借鉴其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和成功经验,并归纳了几点对我国的启示。第三部分先阐述了我国目前网上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立法体系和监管主体设立的状况。然后从法律体系不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网上银行消费者保护和监管人员素质不足这四个方面分析我国现有法律监管制度的缺陷。最后一部分为对我国网上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刍议。在前文的分析基础之上,结合经济法的有关理论提出在完善我国网上银行法律监管制度时,应该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站在理论的高度,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对未来形式进行合理分析,提出对于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