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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处在城市管理体系中处于最基层、最末端、最敏感的地位,也是与群众最贴近、最重要、最直接的诉求渠道。落实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主要依靠基层,也必须体现到基层。如何以法律化的方式明确界定街道办事处的地位和职责,实现“责、权、利”的统一,以便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缓冲器和稳压器作用,是我们急需解决的新课题。分清街道办事处该有的职能,把不属于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剔除出去,把精力更多的放在为社区管理和社会服务上,这样才能提高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效率。本文采用了三种主要的研究方法,分别是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以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为切入点,通过对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重要意义的深刻阐述,从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比较各个城市职能转变的侧重点,来找到适合包头市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的方向。本文首先介绍了街道办事处的法律地位,职能转变的背景,以及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的必要性。之后把我国街道办事处职能的历史进程分为三个阶段:起始阶段、初步转换阶段、整体推进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特征作出了详尽的归纳。选择了上海、青岛、广州、成都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在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中的四种模式,客观评价了四种模式的得失,并通过比较,总结出四种模式带给我们的启示,为包头市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提供了严密的理论基石。论文第三章详细介绍了包头市街道办事处各个部门的职责,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定位,并与其它城市比较分析目前包头市街道办事处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包头市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的三项基本原则,提出了包头市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的方向是加强社区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把社会学领域的街道社区建设与政治学、管理学领域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吸纳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求为包头市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开辟一条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