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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央银行宣称2015年计划取消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这意味着利率市场化目标任务已经完成大部分。在存贷款利率上下限取消的关键时刻,同时也是考验我国基准利率是否成熟的时刻。 上海银行间拆放利率(Shibor)一直以来作为我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进行培育,经历了八年的建设,Shibor在报价机制、挂钩产品上均有了较大进步,现如今Shibor能否担当我国基准利率的重任,是本文需要研究的课题。之前的国外文献关于何种利率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研究较少,主要围绕基准利率传导途径的研究,国内的研究较为丰富,尚未得出统一的结论,本文将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采取较为完整的数据样本重点围绕基准利率应具备的四个特点,即市场性、稳定性、相关性和基准性,对上海银行间拆放利率(Shibor)、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Repo)、银行间拆借利率(Chibor)等货币市场利率进行实证检验分析。通过对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建立格兰杰模型等深入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1、Shibor在市场性和稳定性上符合基准利率的特征,即Shibor能代表着市场利率水平,有效地反映市场变动,并且具有较好地稳定性。 2、但是Shibor在相关性和基准性上的表现没有这么明显。首先Shibor在与经济指标的相关性上关联度不高,主要原因是我国长期处于利率双轨制的局面,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通畅,导致长端Shibor的变动对经济指标的变动无法起到传导作用。另外,由于与Shibor为基准的金融产品种不丰富,市场接受度低,交易不活跃,也影响了Shibor基准性的发挥。 最后,本文根据实证检验结果对我国基准利率的建设和Shibor体系的完善给出了建议。其中,对于我国基准利率的建设,建议短期基准利率仍然使用Shibor,长端可以结合Shibor、同业存单(NCD)利率、最优贷款利率(LPR)综合制定基准利率水平。关于Shibor体系建设,建议扩大Shibor报价行的范围、完善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加强Shibor报价考核机制,使得Shibor可以在长端得到很好的应用,起到基准性作用;另外,中央银行要加大Shibor的宣传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实行以Shibor为基准的内部报价体系,并且创新出以Shibor基准的金融产品应用于实体经济,打通利率传导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