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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的经贸促进体系应该如何构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以及世贸规则等国际经贸惯例的需要等,将成为改革向纵深发展必将面对的问题。在整个经贸促进体系中,商协会、专职的经贸促进机构作为我国主流的经贸促进公共服务机构,处于中间层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目前我国经贸促进体系非常混乱,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经贸促进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经贸促进公共服务机构之间关系界定不清,职能交叉重复,加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或尚待完善,致使经贸促进公共服务机构难以发挥新时期应有的职能作用。本文试图从分析经贸促进公共服务机构在存在着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功能定位及组织结构出发,同时通过借鉴经济发达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以找到新时期经贸促进公共服务机构的构建途径。构建的总目标是相关法律法规到位,各经贸促进主体的功能定位明确,管理机制完善,相互关系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从而真正发挥其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政府管理和发展经济的有力助手和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承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