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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已有30多年的历史。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的提出预示着我国执行30多年的“一孩化”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幕。在“一孩化”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的人口增长率呈现显著的下降趋势。据相关统计,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30多年间,我国少出生人口达4亿以上。在这一政策下,我国产生了2.16亿独生子女家庭。在独生子女家庭模式下,我国失独家庭约有上百万。失独家庭作为一类特殊的群体,其面临着诸多的困境,如物质匮乏、精神抑郁、社会排斥等等。目前,失独家庭已经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社会问题的出现是在诸多的因素下产生的,如法律制度不健全、救助体系不完善等等。2017年,卫计委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约有45.36万失独老人领取特别扶助金。这一数据表明,我国在失独家庭保障方面,其覆盖率还比较低。对失独家庭的保障,还不足总失独家庭人数的一半。失独家庭属于一类较为特殊的弱势群体。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要求政府应对弱势群体的权利提供保障。在对这一特殊弱势群体进行权利保障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并以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作为方法论,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以切实解决我国失独家庭的困境。因此,本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对我国失独家庭保障理论进行了分析。在本文的研究中,首先采用文献法对国内外现有文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然后采用对比法对当下我国失独家庭的现状进行调查,从而提出了本研究的研究内容。本研究主要是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出发,在对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职能、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科学发展观等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介绍的基础上,结合当下我国失独家庭的现状和失独者数量,总结了我国失独家庭目前面临的困境以及存在的问题,且对问题存在的原因展开分析,从而促使国家乃至整个社会认识到失独家庭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后,基于以上的分析,从法律制度、财政经济、救助体系以及社会力量四个方面提出了在马克思主义视角下保障我国失独家庭权利的途径。本研究旨在探究马克思主义视角下失独家庭的权利保障问题,并提出保障途径,从而为失独家庭权利保障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进而更好地推动我国社会的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