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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作为全世界范围内推销产品和促进商业发展最重要的手段,在当今这个竞争的社会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广告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并让他们采取行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广告商采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说服他们的消费者。广告语言,作为实现广告告知和说服功能一种特殊形式,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的实现起着巨大的和持续性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曾将修辞定义为“一种说服的艺术”,并提出了他著名的诉求三原则:名誉诉求,逻辑诉求,和情感诉求。虽然国内外很多学者已经从语义学、语用学、心理学、社会语言学等角度对广告和广告语言做了大量研究,但是很少有人从亚里士多德的诉求三原则和修辞风格来关注广告的劝说功能。因此,本文试图从西方古典修辞学角度来研究平而广告。本篇论文分为五个章节,每部分都有自己特定的主题。这项研究的语料来源于2001年在美国发行广泛的《人物》和《新闻周刊》杂志上的49篇广告文本,其中有39篇广告文本出自于《人物》,10篇广告文本出自于《新闻周刊》。通过对这些广告文本的定性分析,作者揭示出广告商们在他们的广告语言中倾向于使用道德诉求策略,理性诉求策略,情感诉求策略和各种修辞手法来说服消费者。本论文解释了西方修辞学作为一种劝说的策略在广告中是如何实现其劝说消费者的功能的。这不仅有助于广告设计者撰写广告文本,同时也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