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涉及整个国家和社会一切公共事务的公共决策,所影响的对象是各种复杂的利益群体,尤其是重大的公共决策往往关系着某个地区、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通过为社会提供服务,建立起公正平等的社会关系。如何让这项影响深远、涉及面广的重大活动科学、民主地完成,这是近年来国家和社会一直致力的焦点。本文以此为矢,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协商民主机制为切入点,试图探索一条实现公共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路径。从基本概念着手,首先确定公共决策和协商民主的内涵及其关系,阐述协商民主机制的四大构成部分:抽样选择、咨询辅助、协商讨论和共识产生。之后文章重点分析了公共决策中协商民主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就协商民主机制的四个组成部分而对应剖析每个环节所产生和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随后以协商民主典型代表——“温岭模式”为例,探寻协商民主的发展、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的挑战。最后追本溯源,对症下药,从参与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培训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着手,让协商民主机制绽放其应有的色彩。在查阅和搜集大量的资料后,基本确定了研究主题和提纲,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主线,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做到全面而深入的分析。通过借鉴国内外关于协商民主的实践与经验,将两个热点问题联系起来,尝试用新视角来解决“旧问题”,为公共决策的不断优化以及民主社会的推进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