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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受我国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制度的碎片化现象十分明显,城乡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违背了平等享有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伴随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要求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别,解决城乡之间医疗保险不公平问题日益成当前的重要议题。因此,探索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打破城乡户籍制度,整合城乡医疗资源,在城乡之间逐步建立公平的医疗保险制度,顺应了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诸多相似性和现实可能性,本文主要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为研究对象,运用了文献分析法、实地调查法、比较分析法和归纳分析法进行研究。其一,采用文献分析方法收集和整理资料,分析了社会公平理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和共享社会成果理论:概括了国外医疗保险的四种典型模式;以历史时间为线索考察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历史沿革等。以此来把握当前医疗保险研究现状和前沿问题;进而形成构建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其二,采用了实地调查法,对毕节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和分析,提出贵州省构建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其三,利用比较分法析法,纵向比较国外与国内医疗保险制度模式,横向比较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共性与差异。总结出国外医疗保险模式对构建贵州省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启示。其四,采用了归纳分析法,基于国外医疗保险典型模式、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现状以及贵州省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状况的分析,提出构建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贵州省医疗保险的必然选择。本文通过研究分析发现,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基于如下三点原因尚存在进一步走向城乡一体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空间:第一,二元分割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下不同险种的设计违背了社会公平,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二元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现行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运行中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结合实地调查研究,贵州省特别是毕节地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运行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居民参保率与其收入水平负相关;三是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日常看病费用支出分布基本相似:四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总体平均报销比例低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五是居民医疗保险满意度不高且城镇居民满意度低于农村居民;六是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险比例的消费期望低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鉴于此,本文研究充分借鉴天津、重庆等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先行地区的实践经验,结合前文的理论分析结论指出: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体现社会公平、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城乡资源和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发展,因而构建贵州省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贵州医疗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据此,本文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研究提出如下构建贵州省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第一,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待遇,统称为“居民医疗保险”,打破依附于城乡户籍“社会身份”,即“社会群体身份”限制,逐渐由“社会身份”向“经济身份”转变。第二,构建贵州省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经济人”理念作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将居民的经济收入或经济能力作为划分交费档次,对应不同的待遇保障水平,自愿选择参保,建立统一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以此做到社会保障制度面前人人机会平等。在此基础上,本文从覆盖范围、筹资水平和对应的待遇水平等方面设计了贵州省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囿于现行城乡二元体制的障碍、保险基金收入、以及保险费用支出等障碍因素,本文从统一管理,实现社会保障部门对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统一项目和服务,满足居民不同层次医疗需求差异;统一制度,加大整合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源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做好两项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等方面研究,提出了构建贵州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梳理总结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现状,尤其是基于对毕节地区的调研情况,分析了统一贵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现实性及可行性。二是以“经济人”理性理念作为统一后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逻辑起点,打破城乡户籍“社会身份”,逐渐实现由“社会身份”向“经济身份”转变,将居民的经济收入或经济能力作为划分交费档次,对应不同的待遇保障水平,居民自愿选择参保,建立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社会保障制度面前人人机会平等。三是基于前文的分析结论,针对性地研究提出了构建贵州省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