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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实验作为一种侦查措施,能够为侦查机关准确立案提供依据,能够及时有效地为侦查机关查明案情提供线索,为侦查机关侦破疑难案件提供帮助,侦查实验的结论还可能运用于诉讼的其他阶段。可以说侦查实验对于整个刑事诉讼而言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世界主要法治国家也有关于侦查实验的相关研究和规定,以保证侦查实验的顺利、依法进行,保证侦查实验结论作用的发挥。但是,我国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界,对侦查实验都关注的较少。建国后,我国有不少学者开始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但这些学者基本仅限于侦查学界,程序法学界很少有对侦查实验理论——主要是侦查实验适用程序和规则,做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由于侦查实验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关注和探讨研究侦查实验的学者力量有限,对侦查实验的基本内涵这一基本问题都始终无法形成统一的观点,对侦查实验的其他基本理论、侦查实验的利弊、侦查实验的适用程序规则等基本问题更是没有完整的论述;又由于我国立法相对落后,立法上对这部分的规定更是“蜻蜒点水”,规定的又少又不全面,又不够具体。侦查实验的这种理论上和立法上的模糊性严重影响了侦查实验的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阻碍了我国侦查实验的发展。本文就是针对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侦查实验在理论上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和立法上规定不全面这一现状,从比较法的角度,首先分析、参考其他国家有关侦查实验的先进的立法和理论学说,然后从我国目前关于侦查实验的基本理论出发,探讨我国侦查实验的利弊价值、适用规则,进而剖析我国侦查实验在基本理论、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结论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解决我国侦查实验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侦查实验理论和立法,保证侦查实验价值的发挥。具体而言,本文首先从侦查实验的基本理论出发,论述侦查实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对侦查实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做一个明确的论述,以明确侦查实验的独特性质;其次,从正反两面充分阐述侦查实验的价值,以提升侦查实验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必要性;再次,从纵向——我国各时期关于侦查实验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规定,横向——国外关于侦查实验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规定出发,探讨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侦查实验具体适用的规则;接着,从侦查实验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结论适用三方面论述我国侦查实验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分析参考国外立法,针对我国现行侦查实验存在的问题,从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以期构建适合我国情的侦查实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