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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作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历来是我们重点打击的对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惩治腐败犯罪,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净化了政治生态环境。这其中构成受贿罪的腐败分子占比较大,法律对受贿罪的惩处力度、人民群众对惩处的认知等等,都将通过规范的量刑情况一一展现,且受贿罪量刑规范问题与反腐败工作成效紧密相连。随着我国反腐工作的不断推进,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也有了新的发展。《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贪贿司法解释》)等相应规定,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将量刑方式规定为“数额+情节”,以此作为量刑的基础。“数额+情节”的量刑标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模式的“数额量刑”的局限性,但仍然无法完全反映并解决受贿罪量刑标准的问题,且地区差异、经济发展的不同,出现了不少受贿罪同案不同判的状况,造成受贿罪量刑未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不能全面体现社会危害性,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本文将结合司法实践,从实证方面研究我国目前受贿罪案件的量刑标准。文章以递进式结构,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层次展开论述:一是从抽取的样本数据中分析受贿罪的量刑现状。从受贿罪的刑罚具体适用情况,刑期的分布等分析目前受贿罪的量刑走势。从法律规定的相应情节中分析受贿罪量刑的影响因素,并以此推导出目前受贿罪量刑的特点,即轻刑率偏高、量刑不均衡、宽宥情节适用不当、量刑基准不确定等。二是从立法、司法以及目前司法部门的工作机制等方面分析影响受贿罪量刑的原因。具体从立法中的数额、情节以及其复合情况下量刑不规范的原因,从司法方面的工作理念、机制找寻原因,并提出检察监督权对受贿罪量刑规范的作用。三是提出建立规范性的量刑机制来解决受贿罪量刑问题。提出通过规范法定刑的配置,细化量刑幅度,完善附加刑的设置以及明确受贿罪的量刑计算方式从立法方面规范受贿罪的量刑设置。通过规范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以及综合情况下如何规范受贿罪的量刑。通过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监督受贿罪的量刑规范化建设,确保受贿罪案件的审查、审判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