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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受制于早期较低的绿色创新水平,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及城镇化的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考虑到企业作为主要的环境治理载体及绿色创新主体,协同企业异质性环境治理及绿色创新行为,是新时期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受动态能力的影响,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实施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将表现出差异化的绿色创新行为。从已有的研究来看,鲜有学者从企业层面分析异质性环境治理对绿色创新影响效应;此外,动态能力作为企业创新行为的重要驱动因素,已有成果并未从该角度具体阐述环境治理对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绿色创新形成差异化影响的原因。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三个问题:其一,环境治理和绿色创新作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手段,异质性环境治理与绿色创新之间是否可以共存?其二,考虑企业的动态发展特征,环境治理对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绿色创新是否会产生差异化影响?其三,对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而言,决定环境治理与绿色创新呈现非线性影响关系的关键动态能力要素又是什么?基于上述三个问题的提出,本文沿着理论阐述→机理分析→实证检验→对策研究的整体思路,阐述环境治理、动态能力及绿色创新相关理论,推论异质性环境治理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理,揭示动态能力对环境治理与绿色创新影响关系的调节机理。在实证环节,本文以中国2013-2018年沪深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构建企业微观层面环境治理、动态能力及绿色创新指标,验证异质性环境治理对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效应,检验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动态能力差异,解释动态能力对环境治理和企业绿色创新影响关系的调节效应。首先,通过构建双寡头企业模型,本文认为在不考虑企业之间动态能力差异的前提下,通过弥补污染治理成本和增加间接经济效益,异质性环境治理对绿色创新表现为促进效应。进一步,对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而言,环境治理约束下的绿色创新行为受企业动态能力的调节。结合动态能力-绿色创新战略互动机理阐述,本文指出,环境治理能否对企业绿色创新起到积极且有效的促进作用,取决于内、外部动态能力对污染治理成本以及间接经济效益等因素的调节。其次,考虑到环境治理理念能否转化为政策红利,关键在于环境治理核心载体(企业)是否采取相适应的应对策略。本文从企业微观层面出发,指出环境治理是为满足差异化的环保政策、标准以及社会绿色发展需求,借助于政府强制干预、市场调节机制以及个体自我认证等途径,对环境产生破坏的企业形成约束并促使其表现出系列化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本文选取企业环境治理投资总额、企业排污费以及企业ISO14001环境认证情况作为命令控制型、市场调节型以及自愿参与型环境治理代理指标。实证结果指出环境治理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绿色创新,即表现为“创新补偿”效应,但不同类型的环境治理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正向效应存在显著差异。再次,本文从认知论维度出发,按照感知创造——感知给予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企业动态能力构成要素,主要包含内部动态能力(吸收能力、经营能力)和外部动态能力(感知能力、关系能力)。选用企业现金流指标构建生命周期阶段识别模型,检验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动态能力差异。结果表明,内、外部动态能力显著地促进了企业绿色创新。描述统计分析及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指出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动态能力存在差异,并且呈现出成熟期、成长期、衰退期依次递减的趋势。最后,本文检验了命令控制型、市场调节型以及自愿参与型环境治理对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绿色创新存在差异化的影响作用。相比较于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环境治理对衰退期企业绿色创新正向促进作用不显著。在此基础上,结合动态能力的识别以及调节效应模型的构建,本文分析了企业吸收能力、经营能力、感知能力和关系能力等内、外部动态能力对环境治理与绿色创新之间影响关系的调节效应,即随着企业动态能力的提升,环境治理约束下的企业更倾向于开展绿色创新活动。针对上述内容的研究,本文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创新:其一:构建双寡头企业模型,揭示异质性环境治理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理,阐释企业动态能力对环境治理和绿色创新影响关系的调节机理;其二:揭示生命周期视角下企业动态能力演化规律,阐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动态能力要素与绿色创新行为之间的适配关系;其三:以企业动态能力演化生命周期特征为切入点,定量识别不同企业动态能力要素对环境治理和绿色创新影响关系的调节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