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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学取代伦理学是西方后现代哲学、美学中的一个重要趋向,其由尼采发端,经过福柯的发展,在后现代理论中蔚然成风,并且在社会、个人生活层面上扩张。 其实,美学与伦理学的互动关系在同为现代美学和伦理学的奠基人康德那里就建立起来了,并且构成美学史上的一条重要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美学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然研究美、艺术的学科,而是关注人的自由和价值的学科。而作为伦理学的美学,以美学价值取代伦理价值,赋予生活以意义,则是这种互动关系的逻辑的和极端化的结果。 本文的中心任务是紧紧抓住道德目的的隐退和审美目的的上升这个视角,在现代性、后现代性的语境下,以康德、席勒、尼采、福柯以及罗蒂、韦尔施等的相关思想为样品,进行辨析性的描述,在此基础上,追究美学打破与伦理学的平衡的互动关系,演变为取代伦理学的深层逻辑,并分析为审美化生存所遮蔽的问题。 本文认为以美学代替伦理学是现代性自身的后果之一。现代性的核心价值在于“个人”和“自由”。然而,现代哲学“理性主体”的概念在赋予个人、自由以至上价值的同时,又暗含着对自由、个人的限定。由此产生了现代性主体的焦虑。以美学取代伦理学、以美学决定取代伦理决定便是主体试图通过否定界限的合法性,进而实现完全的个人自由,摆脱焦虑的表现。但本文认为这是一条歧途,不能解决现代性的问题。个人和自由具有根本价值,但作为社会存在的人,必须划定人与人之间不可侵犯的界限,也必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也就是说,个人和自由都必须有所限制。自我与他人、自由与限制也就必然存在冲突与矛盾。现代性“理性主体”的概念通过对人的某种本质规定划定了人我的界限,维持了自由与限制的平衡,却消除不了这种内在矛盾。这是现代人无法承受之重。以美学取代伦理学便应运而生,它一方面继承现代性对“自由”和“个人”价值的推崇,另一方面反对对人任何本质主义的界定,从而从根本上推倒对人的任何限制。它以美学判断代替伦理判断,强调多元化、差异性,却否弃了人类生存所仰赖的基本价值。那么,不但所谓的多元化、差异性得不到保证,连人的社会存在都成了问题。美给人类带来的就不是福祉,而是灾难。 本文对作为伦理学的美学采取同情但批判的立场,从修辞的层面理解它,认为在人类基本价值的限度内,即伦理学不可美学化的边界内,可以肯定其对现代性的批判和对人类生存的激活与丰富,但反对对其进行善意地“曲解”,将之美化,尤其不能无视它从根本上取消人类生活的界限所造成的危险。现代性和后现代性都是要被超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