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通过分析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在理论基础上共通、在功能上耦合的前提下,分析了以政府绩效评估推进问责制的困境,在借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绩效评估问责的成功经验上,探索了基于政府绩效评估推进问责制的路径选择。文章分析指出,以政府绩效评估推进问责制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影响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主体单一化、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设计不科学导致问责内容模糊、政府绩效评估程序不规范导致问责制出现较大隙缝、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供给短缺导致问责制未能走向制度化、常态化。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探索“绩效评估问责“模式,试图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以确保问责制的真正落实。西方国家关于绩效评估问责模式的探讨比我们早,理论等各方面相对比较成熟,为此,要认真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精心设计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经过近10年的评估实践活动,新南威尔士州的绩效评估已经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政府绩效评估问责模式,在澳大利亚公共部门改革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应认真借鉴,并结合我国目前绩效评估问责的现状,打造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绩效评估问责”模式。鉴于此,文章提出基于政府绩效评估推行问责制的路径选择主要是从这几个方面入手:重塑政府绩效评估价值理念,营造问责文化氛围;构建多元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体系,明确问责主体;建构可行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规范问责具体内容;规范政府绩效评估程序,确保问责程序无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