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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数量的职工持续不断的参加养老保险,为养老保险提供源动力,是养老保险制度安全运行的基本前提。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亿4千万人,比2013年增加近2千万人。但是,由于多种因素所致,2014年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断保”现象也是最为严重的一年。按照国家公布的官方数据,2014年断保的职工人数高达3800万人,约占全国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的10%。大批参保职工“断保”,不但缩小了养老保险覆盖面,使养老保险不能覆盖所有职工,而且大幅度降低了大数法则的作用,使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受到极大威胁。解决大批职工断保问题,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促进制度安全运行的战略举措。分析企业职工断保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普遍偏低。包括家庭收入水平低、职工所在企业经济效益低、参保政策的激励能力低等方面;二是政策设计有问题。续保政策没有建立激励机制,导致职工在经济效益不好期间断交或不急于续交养老保险费;三是管理与服务能力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繁琐,职工转变劳动关系后对续保缺乏了解,无暇顾及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而造成断保;四是民众的自我养老保障意识不到位,参保对象对养老保险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养老保险能够养老的信任度也不够。诸如资金保值增值问题落实不到位,兑付压力大,就业状态不好等,都影响公众对养老保险的信任和支持。中国经济发展经历改革开放以来三十余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已进入中高速增长期,企业数量持续增加,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企业职工群体不断壮大。健全企业职工的福利保障,特别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已不仅是关系企业职工能否分享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命题,更是关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前途命运的核心要素。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对于加强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城乡人口结构亦发生巨大变化,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的问题逐渐显现,在实际参保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数也在逐年增长。由此,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参保率,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任务。在企业多样性高速发展的今天,“断保”现象的负面影响极为突出。建立公平、正义、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实现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保障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提升人民“获得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现象的深入分析,挖掘其中的深层原因,并对比中美两国养老保险制度,结合J省J市企业职工的相关数据,分析养老保险中断现象的成因,提出政策建议,为应对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和发展提供参考。本文运用比较研究、文献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借鉴公平正义理论、新古典学派理论和消费理论等,对日益严重的职工养老保险“断保”现象进行了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文章纵向回顾了中国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横向对比了美国养老保险制度,指出了值得我们借鉴之处,阐述了我国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形成的基础;结合吉林省企业参保人员中断养老保险的具体数据,从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个维度,分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现象的成因及影响;针对出现这一现象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根源,有的放矢的提出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