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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层面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满足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2016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不仅弥补了文化立法的短板,也为地方政府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供了法律依据,更为推进标准、均等地向城市、农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法律支撑。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逐步完善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群众的基础文化权益,引导我们要立足地域特点、借鉴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加强对地方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研究。近年来,郑州市立足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供给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并通过调研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和探索,初步满足了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保障法》的出台、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的确立,为郑州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以郑州市主城区、县(市)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调研法进行研究,以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作为研究工具,对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体、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产品现状进行梳理,从设施建设、产品供应、供给形式三个层面,分析出郑州市当前存在的供给主体单一、设施规划建设不合理、不规范,公共文化产品供应不足,供给形式单一等四方面突出问题。经过深入剖析,探究出城市文化定位不清晰,供需错位、建管脱节,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通过借鉴国内外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的先进经验,从整合供给主体、强化产品锻造、创新供给形式、保证供需对等、完善保障机制等多个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