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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以重引入麋鹿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本研究旨在为麋鹿的野外放养和迁地保护提供参考依据,并为其他濒危动物保护和挽救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2006年9月-2007年10月,作者采用焦点取样法和瞬时记录法观察了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散放麋鹿种群及自然保护区外的杨波坦和长江南岸三合垸的自然野化麋鹿种群的日间活动(采食、饮水、运动、休息、警觉以及其它行为等六种类型)时间分配。通过比较和运用非参数检验(Kruskal Wallis H test)和Mann-Whitney U检验等方法,得出如下结论:
1.保护区内麋鹿日间活动时间分配依次是:休息(53.40%±5.59%)、采食(22.36%±8.34%)、运动(11.23%±0.63%)、警觉(5.03%±1.76%)、其他行为(4.42%±2.06%),饮水(2.65%±0.74%)。采食和休息行为约占日间活动时间的75.76%;且日间活动有晨、昏两个采食高峰和一个较长的休息期。
2.保护区内的麋鹿在不同季节中,各种行为类型所占时间比例有明显的变化,采食行为所占日间活动比例,在春季和冬季分别为30.08%和28.46%,大于夏季(12.60%)和秋季(18.29%);而休息行为所占比例,在夏季为57.72%,秋季为58.33%,大于春季(50.81%)和冬季(46.75%);饮水行为所占时间比例,夏季(3.46%)和秋季(3.05%),高于春季(2.24%)和冬季(1.83%);运动行为所占比例,秋季(11.79%)和冬季(11.59%)略高于春季(10.37%)和夏季(11.18%);警觉行为所占时间比例,夏季(6.30%)大于春季(2.44%)、秋季(5.49%)和冬季(5.90%)。不同季节间的活动时间分配经非参数检验(Kruskal Wallis H test),饮水行为(P>0.05)无显著差异,而采食(P<0.01)、运动(P<0.01)休息(P<0.01)、警觉(P<0.01)和其他行为(P<0.01)季节间差异非常显著。对不同性别年龄组的活动时间分配采用Mann-Whitney U检验,各性别年龄组间运动行为有极显著差异(P<0.01),幼鹿与成年鹿及亚成体采食行为有极显著差异(P<0.01)。
3.保护区内的麋鹿休息行为所占时间比例在各年龄组间无显著差异(P>0.05),幼体与成体采食、饮水和警觉有极显著差异。幼体与亚成体采食和其它行为有极显著差异(P<0.01)。成体与亚成体,除运动和警觉有极显著差异外(P<0.01),其他行为无差异。与保护区内的日间活动时间相比较,保护区外的麋鹿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律。
4.通过对保护区内、外麋鹿种群的观察,发现它们的日活动节律表现出相似的趋势,表明保护区外的自然野化麋鹿种群与保护区内的麋鹿种群具有相似的日间活动节律。
5.从多样性、代表性、珍稀性、自然性、面积适宜性、稳定性、人类干扰等7项要素对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生境进行了安全评价,R值得分为77.8分,评价等级为Ⅱ级。这表明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质量较好,适合麋鹿的生存、繁衍,是麋鹿理想的生存栖息地。
6.石首麋鹿种群面临的人为干扰较严重。开垦、植树、捕捞、采芦笋、放牧、收割芦苇、拾麋鹿角、农药及除草剂的使用、人为驱赶以及旅游参观活动等不同程度地干扰了麋鹿的生存和繁衍。
最后,就保护区内、外麋鹿种群的生存现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保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