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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的腐败形势,各国都加大了打击力度。在各种的反腐方案中,制度反腐成为当前社会的一种必然选择,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正是反腐制度中的一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产生及存在有其政治经济社会管理诸方面的原因。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国外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调整,现在已经比较完善,能够达到防治腐败的预期目的。而我国无论是从中央文件还是从地方试点来看,都还处在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所以,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是非常有利于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设。本文从行政伦理学的角度来研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本文涉及的相关理论进行介绍。公职人员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和社会人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其必然要受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约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加强了对市场的管理,这为权钱交易等类型的腐败的出现提供了条件。当代的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都要求通过财产申报制度对腐败进行遏制。第二部分:主要借鉴国内外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设经验。本文借鉴了大量国外的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经验,认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公职人员的道德和完善的社会监督有利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施行。我国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研究,随后中央政府出台了多份文件,并且规定的内容越来越详细,可操作性越来越强。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一些地区也进行了试点,从试点的情况来看,虽然与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相差比较多,但是其积极意义还是比较大的。地区的试点开创了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施行的先河,为建立我国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积累了经验。第三部分:通过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伦理意义进行研究,最终得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存在有一种伦理正当性,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利于公权力的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对公职人员的道德影响来看则有利于公职人员的廉洁行政,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更有利于推进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