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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以政府为单中心的治理模式在当代中国越来越显现出笨拙性、僵化性和不适应性。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当代中国治理模式的变迁指明了方向,即一种多元主体的互动合作模式。若以理论为切入点进行分析,众多能够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组织和机构同时存在于社会公共事件的治理过程中。这些组织和机构也可以称之为是主体,通过相互的实例较量和相互的取长补短可以向民众奉献更加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更加优质的服务。这样的运作模式,可以有效的避免寻租等行为,增长了决策应用于实践的可能性。若以经验研究的切入点进行分析,在公共事件治理过程中选择多中心治理的方式,可以说是一种面与点的完美结合。这将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角度和民众对其满意程度这二方面共同发生效用。 在实例究中,通过对高校债务危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煤矿安全生产和怒江大坝建设四个案例的研究,发现在当代中国非政府组织对我国治理模式变迁的积极推动作用,同时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也逐渐建构起民主合作型体制。政府内部加强权力的分工与监督,政府外部引进来自社会的制约力量,进而出现的单中心-多中心共同治理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