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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现代化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地区并没有与城市同步发展,中国城市与农村的经济水平差距日渐扩大,“三农问题”也越来越凸出。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农地流转效率不足、耕地撂荒,这些现象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越发严重。在现实背景下,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退出农地承包权,成为缓解农村问题的关键。推进农地承包权退出,能够将分散、细碎的耕地资源集中,将退回的承包地进行综合整治,使闲置的耕地资源被充分利用,提高耕地利用率;能够为具备退地意愿、希望进入城镇生活的农民实现资产转换,并通过退出补偿,令退地农民安心进入城市生活、工作,实现城乡资源互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城镇化快速发展仍然会是中国发展的主题,农地承包权退出是促进“三农”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途径。本文通过总结各地农地承包权退出及补偿实践经验,为农地承包权退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启示与指导;通过学者对农户承包权退出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结论,针对不同类型农民提出不同的退地补偿办法,为农地承包权退出补偿实践工作提供意见参考。本文按照“界定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逻辑,分为六个部分,以保障农民的权益为切入点,考察承包权退出的模式以及对农民的补偿,构建畅通的农地承包权退出机制路径。第一部分,前言。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目的。第二部分,农地承包权退出的概述。对农地承包权退出作整体概述,包括农地承包权退出的具体含义、建立农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的必要性。论述建立农地承包权退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明确农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建立的法理,论述退出机制在解决“农地稳定与农地调整”矛盾、扩大农村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等问题中,所能起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当前我国农地承包权退出的典型模式考察。现今虽然没有统一的农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的规定,但在各地已经开始了尝试性实践工作。本章对各地进行的农地承包权退出实践进行评价,主要从三种模式的运行方式入手,结合试点地区农民的反馈,对三种模式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其中的优缺点,从中对农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的构建获得启示。第四部分,农地承包权退出的条件。由于承包地涉及到农民的土地保障,以及从农村人到城市人的生活方式的转变问题,因此不能完全放开退出农地的门槛,应当设置一定的条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有能力的农民退出承包地。明确承包权退出的主体是农民个人,在农民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综合农民的收入和居所的稳定情况,设置条件。第五部分,农地承包权退出的补偿机制。探索农地承包权退出补偿机制,以农地的财产属性为主、社会保障性为辅对补偿的依据进行论述。明确补偿的责任主体为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在补偿标准上从“有损失即有补偿”的角度出发,在分析农民土地价值的构成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的土地利益。在补偿方法上,提出探索多样化退地方式的可能。第六部分,结语。对论文内容进行总结,提出对今后构建承包权退出机制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要重视试点工作,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退地机制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