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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底,中国煤矿安全规制已经达成《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①所设定的阶段性目标。仅2014年,全国各地区在中央关于小煤矿关闭政策指示下关闭小煤矿的数量达1509座,共淘汰落后、高危产能1.06亿吨,而煤矿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则同比下降16.3%与14.3%。在2015年,国务院则明确要求全国各省市继续推进落后中小煤矿的关闭工作,使关闭矿井数量在年底不低于2000座②。可见,学术界关于煤矿安全问题的“中小煤矿论”已经成为过去,中国煤炭行业形成以大型国有煤炭集团为主的产业格局。但国有煤矿集团并没有解决困扰中国已久的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反而成为矿难事故的重灾区。据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公告统计,在2014年全国煤矿行业发生的14起重大矿难事故中,国有煤矿占61%,国有煤矿所发生的这8起重大矿难事故中,大多是名义上持有“四证”安全生产的标准企业。因此煤炭产业集中度提高并没有降低煤炭行业的作业风险,反而使其风险特征呈现出集中化的趋势。那么,我们不禁要问造成煤矿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是什么?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煤矿安全规制领域的学者肖兴志在2010年提出“规制波动”这一重要命题,将其作为解释煤矿事故屡禁不止的原因。而后续研究也在此基础上,不断用数据检验了这一规制形态的存在。然而,煤矿安全规制波动的背后是什么?其规制波动有具体形态区别吗?学术界对于这些问题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只是以外生性变量而稍有提及。而本文则是在规制波动这一课题的基础上,以政绩考核作为切入点,借助中央政府与地区政府间的纵向博弈模型,分析最优政绩考核模式与煤矿安全规制波动之间具体的传导机制。本文的主要内容与结论分为三部分:第一,借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纵向博弈模型,推导出中央与地方最优时所形成的“轻安全,重增长”政绩考核模式,并解释这种非均衡政绩考核模式在矿难倒逼机制与特定预防机制下引发煤矿安全规制波动的三个阶段,同时分析政绩考核体系中指标间关系不同所导致规制波动的两种不同状态;第二,构建政绩考核函数中两指标所涉及的回归模型,并借助门槛回归方法对2001~2013年中国26个省份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门槛回归结果表明,政绩考核两指标替代与互补关系的转折点为2007年,且互补关系下规制波动对煤矿安全水平的影响是替代关系下的3-4倍;第三,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的结果,为中国煤矿安全在政绩考核与规制体系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相对于已有的研究,可能的创新点在于以下两个方面:(1)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纵向博弈的角度出发,将政绩考核引入对煤矿安全规制波动的探讨。具体来讲,其一,借助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将中央对地方的政绩考核制度简化为仅包含地区原煤产量与煤矿安全水平这两项指标的任务函数,分别分析政绩考核函数中两指标在替代与互补的情况下,两级政府在指标产出效率与信号效率博弈下选择的最优政绩考核模型模式。其二,政绩考核模式在矿难倒逼机制与特定时期的预防机制双重作用下如何引致地区煤矿安全规制水平的震荡,并形成两种形式的规制波动。总之,以政绩考核为切入点,突出考核指标间替代和互补的关系下两种传导机制所引发的两种规制波动形态,拓展并细化了煤矿规制波动的状态。(2)从回归方法的选择上,借助汉森创造的面板门槛回归计量方法,对政绩考核函数中两指标间的替代与互补关系进行以年度为门槛变量的科学界定,并测度两种不同规制波动形态对煤矿安全水平的具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