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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温室气体排放而引发的气候变化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全球性问题。温室效应所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后果给人类带来了一系列负面气候变化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就国家措施层面上来看,当前各国在应对温室气体这一人类共同问题上采取了诸多措施,如欧洲国家包括丹麦、挪威、荷兰等制定了碳税措施,欧盟实施的碳排放交易制度等等。本文着重研究和探讨碳税和碳关税措施在诸多温室气体减排措施下的相对优越性和可行性。这一政策组合中,针对碳税的质疑声音较少,因为从本质上来说,这是国家自主权在一国法律制定上的体现。然而,当一国试图将碳税这一国内政策效力延伸至域外适用对象时,不可避免会将公众视线吸引到某一特定领域内碳税制度的批评和讨论,进而引发对碳税在诸多国际法规则框架下可能面对挑战的思考。然而,碳关税目前在国内已有的讨论则对其有较多的质疑声音,从碳关税制度的征收背景、征收原因以及在WTO/GATT规则下可能引发的违规性问题都有较为充分的讨论。笔者主要关注二者的关联和互动,对碳关税和碳税制度的之间相互协调和映射关系予以讨论,并认为在WTO/GATT规则下,其有正当存在的理由。本文由导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构成。导言主要阐释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先是对温室气体这一概念进行具体的阐述和界定,明确其范围。其次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特点进行归纳总结,包括排放空间载体的稀缺性、温室气体排放的环境容量的可分配性、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占有的不公平性、温室气体排放的广泛性和无边界性、温室气体排放影响的滞后性和累积性、后果的无法挽回和恢复。第一章列举了温室气体的诸多应对措施,并将其归纳分类为贸易措施和非贸易措施进行逐一评价。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碳排放交易制度。虽然本文的研究重点在碳税和碳关税的政策组合,但因现今强制性减排交易机制度已经出现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故笔者对碳排放交易体制与碳税、碳关税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第三章主要以欧盟征收国际航空碳税为案例,分析一国碳税在推广域外效力时可能遭受的挑战和质疑。WTO争端解决机制在解决该冲突上显然处于无作为状态。而唯一针对欧盟该决定作出的判决也未质疑该指令在国际法上的合规性。第四章从碳关税的缘起和概念谈起,认为碳税和碳关税的关系属于国内法在国际上的映射和协调,并讨论了不明显违背WTO/GATT规则的碳关税制度应当满足的若干条件。结语部分,笔者提出了当前将碳税和碳关税诉诸WTO/GATT规则仍然尚未成熟的观点。同时,笔者认为,现今WTO/GATT规则对各国环境规范的自治权仍有较大程度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