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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毒品问题持续泛滥,对我国构成了重大威胁和严重影响。吸毒成瘾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会对吸毒者本人、其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吸毒会危及吸毒成瘾人员的身心健康,引发身体疾病,有时甚至会导致吸毒者死亡;并且吸毒行为也会破坏吸毒者家庭的和谐,对其家人造成不良影响;吸毒成瘾人员的吸毒行为还会引发违法犯罪活动,比如抢劫、诈骗、盗窃、卖淫等,会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给公共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我国《禁毒法》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作为我国戒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隔离戒毒能够有效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恢复身心健康,最终成功回归社会。因此,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之完善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简单梳理了我国禁毒、戒毒工作的发展历程,对强制隔离戒毒的历史沿革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概念、特征、性质,以及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是法律制度,清楚界定了我国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并对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其理论基础有人权保障、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平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法律家长主义。进而论述了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法律对策。笔者分别从认识、立法、执法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存在的问题。认识问题包括:对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核心身份的认识有偏差,对强制隔离戒毒所职能的认识存在误区和对警察行政权定位的认识不准确。立法问题包括:对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基本权利的保障存在不足;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程序存在瑕疵;公安机关的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以及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制度不完善。执法问题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分段执行的管理体制不合理,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衔接存在问题和强制隔离戒毒的监督机制不健全。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一是转变认识。树立戒毒人员核心身份是病人和受害者的认识,树立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职能重在教育和治疗的认识,树立警察行政权的定位重在服务的认识。二是完善立法。完善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基本权利的保障,完善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程序,分离公安机关对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权和执行权,在相关立法中规定第三方评估监督和法律救济途径。三是规范执法。建议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完善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衔接,健全强制隔离戒毒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