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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称谓不同,但群众从来就有。不管是中国古代群众附庸愚昧的定位,还是西方视域的乌合之众,群众都没有获得应有的尊重,直到进入马克思主义视野。唯物史观的创立,理顺了群众的世界,群众也获得了正本清源和本真解蔽。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作为唯物史观的理论支柱,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科学看待群众地位和作用,并正确处理与群众关系的总看法和根本观点,有其内在的生成逻辑和形成轨迹,其创始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伴随着马克思、恩格斯世界观的转变,在历经“关注群众”、“走近群众”并最终“走进群众”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理论。作为“现实的历史的人”,人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关系中的个人”。因此,人不仅有自然的关系,更表现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动物,人需要对关系相对方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和看法,涉及到“群众”这个群体的就是群众观问题。总体上,群众观是有关群众问题的世界观,是对群众相关问题稳定、连贯和系统的追问与思考而形成的关于群众的地位、作用等的总看法和基本观点,是哲学世界观在群众世界的具体体现。时代的问题往往会表现为“群众的问题”,对群众世界的追问与思考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于哲学立场的差异,群众观也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意义之别。在马克思主义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前,历史唯心主义长期统治着人们的思想,由于不能正确理解实践的科学内涵,大多数思想家把历史的发展诉诸于“英雄”之流,从而以一种唯心史观的迷雾抹杀了群众的真正地位和作用。早在1844年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青年马克思表达了对于德国现状不满:“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同时,他提出了“实践”的解决方案——“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它就不会专注于自身,而会专注于课题,这种课题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实践。”显然,像黑格尔那样的唯心主义大师不可能是实践的真正主体,实践主体只能是理论所掌握的群众。正如《导言》中所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这里,马克思确立了实践的意义,思想不再局限于纯粹的思辨,而是融入社会实践。也首次确立了群众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实践中的伟大作用,初步奠定了唯物主义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系列著述中,进一步阐明了群众是实践的主体、财富的创造者的思想;揭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解放及解放道路;论证了人民群众与政党的关系、无产阶级与同盟者的关系以及世界范围内民众的大联合等重大群众理论和现实问题。因此,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在阐释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扬弃西方传统群众观而创立的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观点。经过普列汉诺夫等人的初步尝试,列宁进一步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俄国化,形成了列宁群众观,并助力开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这一进程中,毛泽东确立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内核,邓小平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众观的坚实基础,江泽民胡锦涛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众观,习近平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众观的新境界。作为马克思主义怎么“看”群众、如何“待”群众的实践思考和理论总结,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由群众主体论、群众力论、群众关系论、群众工作论、群众标准论构成的严密逻辑体系。与黑格尔等人排除群众来建立思想体系进而解释世界不同,马克思主义一开始就以实践为基础建立自己的历史哲学体系,聚焦群众的世界,确立起群众的主体地位,揭示出马克思主义怎么“看”群众的逻辑。群众是“对象性”活动的能动主体,并在“对象性”活动中释放和表现出群众的主体性,其基本表现为群众的认识力、实践力、审美力等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整体的群众力。正是在群众力物化和实现的过程中,形成了近代以来社会历史特有的政党关系。依据主体间性原则,马克思主义进一步考察了群众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群众关系的理论。于此相关,由“看”群众决定并反映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何“待”群众的问题,即“群众工作”的理论应运而生。同时,回应群众对群众工作的评价,马克思主义把外在的群众评价转化为群众观内在的群众标准的问题,并建立其群众标准的理论。至此,形成一个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但“我们依然处在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因此,新时代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依然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从理论视域讲,不仅有利于批判唯心主义思潮对唯物史观的解构,有利于群众时代群众话语体系的构建,更有利于深化对新思想价值精髓的理解。从实践角度看,不仅有助于建设“世界上最强大的一个政党”,也有助于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同时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