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转刑”案件的法律防控机制研究

来源 :湖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xampleyuyu1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法中犯罪与民法中侵权行为的范围变得越来越模糊。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时期,人民之间日常的民事交往日益频繁,贫富分化加剧,各种利益之争凸显,社会矛盾大量涌现,民事纠纷数量大幅上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浩大,征地纠纷、强迁事件渐被披露,处理不善,往往直接激化成刑事案件,增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代价和成本,给司法资源造成了负担。“民转刑”案件融合了民事、刑事的某些共性,但其也具有区别于两者之外的特点,表现为从时间上案件的突发性,原因上的日常性、累积性,主体上的熟络性,对象上案件的轻微性和可转化性,案发地点的偏远性及其后果的残忍性及严重性。因而,“民转刑”案件形式各异,主要以下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因家庭原因而生的纠纷、因邻里矛盾而起的冲突、因经济利益导致的矛盾、因社会道德层面滋生的争执等。这些“民转刑”案件的现状,体现了不少问题:“民转刑”案件发案率的上升、“民转刑”案件向群体性案件恶性演变的问题。“民转刑”刑事案件呈现的高发态势,成为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不安定因索。因此,研究“民转刑”案件的发案规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治理“民转刑”案件的长效机制,对于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着重论述了“民转刑”案件的防控机制,从我国实际出发,对于建立哪些防控机制提出了一些浅见:1、建立刑事和解的调解机制,如果纠纷处理得好,则最大效率的保护了双方甚至是大部分人的利益。2、建立暂缓起诉制度,扩大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将部分“民转刑”案件纳入酌定不起诉制度的范围,并试用暂缓不起诉制度,给犯罪嫌疑人一个补救的机会,给受害者一个缓冲的空间,这样一定程度上对违法犯罪者的人格矫正产生了不可比拟的作用,有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法治进程。3、建全司法执法监督机构,保证纠纷解决的公正度。加强司法执法工作人员的监督,坚决杜绝作威作福,牺牲受害人利益以谋私利的做法,谨防更多的民间纠纷酿造成刑事血案。还可以将“民转刑”案件数据纳入政绩考核制度一列。4、提高司法工作者的素质,加强法制宣传及援助。这就要求司法工作者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司法执法素质,缓和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还要落实对城郊、广大农村地区及边远地区的普法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援助。5、建立纠纷预警机制,密切联系及依靠群众。特别是调处农村以及城郊地区矛盾纠纷,只有把权力下放,“还权于民”,把调处纠纷的主动权、发言权、决策权、监督权交给群众,才能让老百姓享受真正的民主。6、加大对“民转刑”案件中恶性、群体性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公安机关应特别留意及时发现初起的民间纠纷,从源头“扼杀”,防止恶性扩大,促进整个社会局面向着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
其他文献
人肺间病毒(HMPV)是一种新近鉴别出的副粘病毒科家族成员。HMPV感染已在呼吸道受累的所有年龄组中均被发现,包括流感样综合征、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以及肺炎。本文报道了一例
统计学是经管理类专业通用的基础课程,其教学创新是重点,没有统计教育的创新,就谈不上统计实践的创新。统计教育工作者应准确把握统计学的发展方向与发展形势,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
据医学空间网9月17日报道,深圳已发现今年首例输入性登革热病例。登革热是由伊蚊传播的急性传染病。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每年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的发病人数有数千万人,有50万的
"大数据"环境下的存货清查对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发展至关重要。文章结合"大数据"技术背景,指出了存货清查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找到了全新且有效的存货清查途径,为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