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农家法思想研究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yang12345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论述先秦法律思想史时,《史记》中提到的儒、墨、道、法自不必言,就是阴阳、杂、名各家也会各占一席之地,而兵、农两家则鲜有人论及。先秦农家是春秋战国诸子百家中的一家,农家之名最早源自《汉书·艺文志》,对于农家法思想的研究,有助于填补诸子法律思想研究中农家之空白。  本文第一章首先对农家法思想研究的可能性展开论述,分别从农家法律思想的研究现状、农家法思想研究的前提、研究视角和方法、研究意义四个方面进行阐释。第一,研究现状。国内法学界目前仍然没有对农家思想的专门论著,即便是学术论文也是凤毛麟角,大体原因如下:(1)对农家是否有法思想持怀疑态度;(2)跨学科,研究难度大;(3)缺乏研究材料;(4)受先前研究的影响,对农家思想已有非法学研究对象的不利前见。第二,研究的前提。先秦农家作为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思想流派,其思想中有很多政治法律思想,理应作为政治学和法学研究的一部分。尤其是农家思想中包含着古代朴素的治国思想,因而更不能将其从法律视域中剔除。而且,农家的“农治”、“农本”等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制的一个重要元素。第三,研究视角和方法。主要是从法学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但由于主体是思想史,研究必须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进行,结合相应的史料。历史上主要的农家文献和其它先秦诸子文献中有关农家思想的零星记载是本文的考察对象。采用的主要方法是将实证分析和逻辑推演相结合,并加入历史、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第四,研究意义。农家法思想的研究具有历史传承和借鉴的意义,具有完善法律思想史学科发展的意义,也具有为现代农业立法和农村政策提供经验借鉴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是对先秦农家法思想的概述。首先是对先秦时期“农家”的介绍。主要从先秦农家的起源和派别划分,以及研究资料等方面进行论述。“农家”之称始于班固,“农家者流”此与诸子并称于世,合称为“九流”。农家学派以神农为始祖,其产生并形成于战国时期,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笔者对先秦农家派别划分坚持了法理学的划分视角,分为官方农家和平民农家。而研究资料方面,则提出从《吕氏春秋》、《尸子》、《荀子》、《管子》等古代文献中挖掘农家法思想。其次,是对“法思想”的概念辨析。“法思想”这一概念,正是建立在对中国传统“法”的理解基础之上的一个范畴。中国传统法中的法思想,也应该包含发展、完善国家政治、经济、军事以及祭祀礼仪等一切国家治理制度的思想。这些治国牧民的思想在转变为君主敕令并付诸实行后就是“法”,在此之前,可称为法思想。若一味纠结于现代“法律”概念对“法”所赋予的狭隘范畴,就很难真正的了解中国传统法治和中国传统的法思想。再次,“农家法思想”概念的界定及研究主要内容。本文研究的“农家”是指先秦诸子的一个学派,也就是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上提到的农家,而并非广义上的“农家”(即农学家);“农家法思想”则是指作为先秦诸子学派之一的农家在其治国理念、生产实践中总结或体现出来的法律思想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对当时和后世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祭祀等法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想。由于农家提出很多观点在当今看来并不直接涉及法律,但是很多思想理念是作为后世制定法律的依据或内容而出现的,因此要阐明农家法思想于后世相关法制度在渊源上的关系,除研究概念所涉及的内容以外,不可避免的要对后世对应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探讨。最后,关于先秦农家法思想的“消匿”与传承之探讨。从纵向的历史延续角度看,农学家是农家之别宗,作为农家之延续而继续存在;从横向传播的角度上讲,农家法思想在当时确实传播广泛并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作为先秦法思想重点研究对象的儒家、法家和杂家显然也吸收了农家的思想,农家正是借助其他流派的吸收借鉴得以推广和传承。  第三章是对远古传说与遗存文献中的农家法思想的具体考察。考察的对象包括神农氏的传说以及《孟子·滕文公》、《管子》和《吕氏春秋》等古代文献。神农氏神话中关于神农氏作五弦制乐、创制历法、兴初民教化的记载,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了神农氏与法的渊源;《孟子·滕文公上》中记载了许行的法思想,其中包括“君民并耕”的社会治理思想、以农为主,士工商适度分工的社会发展模式、农家(官)治国论以及“市贾不二”的国家干预经济“法”(制度)思想;《吕氏春秋》和《管子》中亦有农家思想的记载,《吕氏春秋》记载了农家治国模式,以“审四时”为中心的立法、修政思想,生态保护的环境保护法观念以及皇帝亲耕、皇后亲蚕的仪式制度设计等农家法思想,《管子》则对以“民本主义”为核心的执政理念、灾害防治法思想、“以粮为纲”注重粮食安全的国策观、“相地而衰征”的税制思想进行了阐释。  第四章则提出“以农入礼”和“以农入法”的洞见,并以此为切入点举例论证先秦农家法思想对后世法的影响。“农”要成为统治者治理的主要对象和内容,就必须与礼和法相融合、相适应。农家思想或者以礼的形式内化为统治阶级和民众的道德准则和生产生活习惯,使其自觉遵守,或者以法的形式出现,通过颁布律、令形成国家强制,迫使民众接受,这就是以农入礼和以农入法。以农入礼最主要的表现是祭祀神农氏的农业礼仪的产生,作为历代帝王最为重视的农事礼仪“亲耕礼”的形成则是以农入礼的典型例证,也是先秦农家法思想对祭祀礼制的重大贡献;以农入法对后世的影响则体现在古代的农官设置与涉农律令(田律)的颁行、先秦农家“四时之禁”的环保法思想对古代国家法的影响、农家的农时观对古代立法与司法的影响等三个方面。  第五章结语。从历史的长河中来看,是农耕经济催生了农家学派,而农家学派又以发展和推广农耕为己任,由此而论,农家自产生之日起就与中国的农耕文化紧密相连,中国农耕社会的文明史,就是农家思想演进史。因此,持农家学派消亡观点的学者可能只是看到了先秦农家的这个标签,但并没有进一步注意到农家思想在整个思想史中的流变与融合。先秦农家思想继承者,可能并没有给自己贴上农家的标签,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这部分人对农家思想的继承、吸收以及发扬光大;不能因此否认农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同样,也不能否认农家法思想在中国古代法文化和制度中的影响。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忽视农家的政治法律思想既不可取,也不可能。笔者以“农家法思想”为题撰写本文,实是受张少瑜教授《兵家法思想通论》所启发,希望能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挖掘出法治发展的本土资源。
其他文献
转型时期,在社会群体之间、社会群体与政府之间的互复杂动中,中国利益集团形成了具有国情特色的生存策略和发展方式。在改革逐渐进入以政治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关键阶段,利益集
社会保障权是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它要求国家积极提供均等的社会保障条件和机会。然而,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个公民都能享有社会保障权,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权
每一项事业的卓然成就几乎都饱含着主人公对这项事业的热爱。工艺美术大师甄丛达亦不例外。他从儿时开始,就对雕刻有着近乎痴迷的情感。他顽皮、逃课,常常观看父亲的雕刻制作
智能化本质上就是以信息化为基础,实现产品、技术和管理的智能化发展.当然,由于科学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机械工程也在不断地发展,呈现出了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为此,本文将从当前
黎族传统社会契约习惯法是黎族习惯法的一部分,其在维护传统社会黎族人民的民商事生活秩序、促进黎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黎汉人民的文化交流等方而发挥了重要作用。黎族传
B-D测试是专用于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冷空气排除效果的试验。2009年12月1日实施的卫生部行业标准(WS310-2009)规定,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日灭菌运行前应进
真空是否正常是衡量机组安全运行和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因此,在机组运行中必须监视和分析真空值是否正常.引起汽轮机真空变化的因素较多,本文从不同方面分析了汽轮机真空下降
研究讨论了一种利用半导体二极管伏安特性进行朗缪尔探针性能测试的方法.设计的朗缪尔探针性能测试方法对外界因素要求较低,在常温常压的通常实验室环境下即可进行,其测试结
给出了基于Pro/e的人体参数化模型的建立过程了人体参数化模型的组成部分、模型建立的关键环节、实施的具体步骤,对人体参数化模型的建立从理论和实践上给出了建议.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卫生工作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政府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决策的重要依据。为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