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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股票特别处理制度下,上市公司具有很强的盈余管理的动机。从国内外当前盈余管理的研究成果来看,目前盈余管理的焦点仍然是检验盈余管理是否发生,何时发生。目前,专门对运用特定应计项目进行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的还不多。本文将在国内外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转轨的制度背景和我国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采用检验具体的应计项目的统计分析方法,验证亏损上市公司在首次出现亏损年度,会利用应计项目做出调减收益的应计会计处理;在其扭亏为盈年度,会利用应计项目做出调增收益的应计会计处理,从而发现盈余管理的手段,为会计准则制定者和证券监管者提供一些有益的素材和证据。
论文引言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本论文的创新之处;第一部分对盈余管理概念给予了界定,并介绍了盈余管理的特征及效应;第二部分从我国特有的经济体制、特殊的公司约束机制、特定的会计体制以及政府的支持等角度,分析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形成原因,并根据这些特定的制度分析了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第三部分是对我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2002年首亏并符合条件的3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根据2001-2004年的年度报表数据,对亏损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及其手段进行了假设检验分析。第四部分针对治理我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