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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海关职能的不断增加,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种类也不断扩大。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海关行政权的核心,既是现代海关管理的需要,有利于积极行政,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和事实,造成巨大危害。所以,对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对海关自由裁量权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行政控制机制的完善作了尝试性的研究。本文首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进行了回顾与评述,对海关自由裁量权的性质进行界定:海关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授权海关根据现有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对于没有明确法律规范约束的事实做出的行政决定、行政解释,或者在明的法律规范的幅度内做出的选择。围绕着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理论与审查标准,专家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形成了三种控制理论,涵盖立法、司法、行政三个层次,相应的控制模式有严格授权模式、司法审查模式与行政控制模式。这三种模式各有优缺点,本文认为在多种办法中要找到一种现阶段能够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办法,应为行政控制方法,因为行政机关更了解自身的优点与缺陷,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效地实现自由裁量的正义。在确定了行政控制方法的可行性之后,本文介绍了海关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种类、特征、行使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明确提出海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律的目的,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既不能视法律如不见,随意践踏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不能机械执法,人为地阻碍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而海关具体的执法实践活动中,仍然存在大量的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比如滥用抽象自由裁量权,单方面决定增加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在处罚、监管等环节的处置决定受到了不相关因素的影响,从而作出了显失公正的选择;故意拖延或者放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这些行为违背了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法律授予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目的,对海关自身和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海关内部隐性腐败开始蔓延,官僚作风和特权思想屡纠不改,甚至导致了行政赔偿,给国家财政造成重大损失。造成海关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层面的原因,如监督机制未发挥职能作用,行政执法责任制空有制度,难以落实;又有关员伦理观念上的原因,特权思想根深蒂固,机械执法心理时时作祟;还有外界执法环境的影响也不可小觑,进出口企业的守法水平参差不齐,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保证进出口业绩,出面向海关要政策、要变通。海关要保证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合法使用,就必须顶住外部压力,强化自身素质,有效控制权力行使的效率与效能。针对制度与伦理建设方面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五种强化行政控制的方法,首先是增强关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其次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行政救济的有效性;第三是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无处不在的、强有力的监督使关员们不敢随意执法;第四是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使法律真正成为行政执法的"双刃剑";最后是加快行政伦理体系建设步伐。正确的伦理观念能使关员在面临众多利益的冲突下作出正确的选择,保持工作的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