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醉酒型危险驾驶罪

被引量 : 3次 | 上传用户:mercurian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醉酒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刑法并未对其给予任何宽纵性的规定。随着我国进入汽车时代,醉酒犯罪中的醉酒驾驶问题也日益突出,引起了刑法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立法者为应对这一严峻形势,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了危险驾驶罪的规定,“醉酒驾驶”进入到刑法的评价范围,并且评价的不是肇事的结果而是醉酒驾驶的行为,本文简称为“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醉驾入罪”回应了舆论和民众的期待,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醉酒驾驶行为,防止了危害结果发生。但由于刑事立法的前瞻性有限,加之刑法条文通常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对于危险驾驶罪中“醉酒驾驶”的理解和适用遇到诸多的问题,要想充分发挥刑法规定的评价和指引功能,以达到预防和减少醉驾的目的,就要对“醉驾入罪”后所产生的问题进行理性和深入地研究。笔者出于这一初衷,就“醉驾入罪”的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调研和探讨,结合域外的相关经验提出了理解与适用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想法。本文在结构上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其中引言部分介绍了“醉驾入罪”的背景、研究的现状以及结合笔者调研而得出的研究必要性。正文部分又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醉驾入罪”的立法设置及理论支撑。本章具体从二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阐述了“醉驾入罪”的立法设置;第二、说明了“醉驾入罪”的刑法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主要是详细解读了“醉驾入罪”的理论难点和司法困惑。笔者结合“醉驾入罪”一年多来所在地区危险驾驶案件的情况,综合分析了此类案件的理论难点和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如“醉驾是否一律入罪”、“量刑不平衡”等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对比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对醉酒驾驶的规定及处罚,详细阐述了我国与上述国家的区别,指出本罪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可以借鉴国外的地方。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我国对醉酒驾驶应采取“立法从严,司法要宽严相济”的态度。第四部分主要是在前面几部分基础上论述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主客观要件的认定,并尝试提出了立法和司法建议。1、坚持责任主义,明确主观要件;2、从实质的立场解读客观要件;3、醉驾案件定罪处刑要考虑情节;4、定罪量刑的立法和司法建议。最后,笔者希望司法人员要正确理解《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的规定,同时希冀立法和司法机关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理解和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
其他文献
"小学语文教学论"是师范院校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然而该课程长期被置于边缘地位,处境尴尬。通过分析现行"小学语文教学论"在教材编写研制方面的现状,阐明了本学科教材编写需要
调查报告和总结,都是一种具有较强的报道性、政策性和针对性的应用文。它们都要求密切配合形势,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的各种新事物、新问题、新经验。
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信号系统是保障运输安全与提高运营效益的重要设备。本文主要介绍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3种控制类型,对基于准移动闭塞方式的ATC系统和基于移动闭塞方式
儒家互补的文化特征"积淀"在中国人的心理层面,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人格形态——儒道互补人格。儒家在人生价值选择及情绪情感调节等方面固有的局限性,以及儒道两家在人性论等方
<正>1951年5月,随着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农村信用社应运而生,被赋予"活泼农村金融,发展农村生产"的重任,缓慢发展;1978年12月,随着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
这是史无前例的创举——此次进博会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是国际贸易发展史上一大创举.这是全球共襄的盛举——五大洲172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
明清时期,徽商凭借其同乡互助、儒贾结合及结交官府等方式在两浙盐业经营中独占鳌头。盐商经营于异地,为解决子弟教育往往在当地兴办家学和书院。由徽商主持兴办的崇文书院、紫
通过顶空进样器(HS)和气相色谱(GC)联用,以氢火焰离子检测器为基础测定乳液中挥发性有机物(VOC)种类和含量。本实验主要通过优化分析条件包括:顶空温度、平衡时间、内标物种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牛鼻子,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重头戏,也是国
信息发展的时代,对于庞大的财务数据,核对方式必须告别传统的核对方式,拥抱电子时代。在电子商务企业中,内部财务数据是企业的保障利润目标及成长的重要依据,是企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