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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导致了目前司法领域案件大量增加、司法纠纷与日俱增的现象。而司法资源特别是法院人员的有限,大大增大了诉讼压力,加大了司法审判的负担。同时,部分司法程序较为繁琐,导致很多司法纠纷不能及时解决,激化了矛盾,加大了群众维护合法权利的成本,一些司法机制的弊端在诉讼过程中暴露无疑。因此,也需要一种能够代替审判的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分流机制是员额制改革精神的完美体现。在我国司法改革员额制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要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从而可以更好的应对当下案件繁多,矛盾尖锐的问题。通过对案件进行一系列分流,大大的分担了法院的诉讼压力,同时也能达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而且,审前程序在争议点的集中和聚焦,以及证据的整理收集上,也确保了庭审程序能够更高效和快速的运行,另外促进了争议双方的平等与公平对话,交换了证据,因此是一举多得的,大多数时候是完成了诉讼的功能和任务,同时进行了繁简分流。本文即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分流制度进行详细的研究。首先从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相关概念和法理开始论述,然后对于民事案件审前分流制度进行系统的详细讨论,主要目的是为司法改革提供进一步的参考,从而可以对进入庭审环节的案件起到消减和优化,尽量在庭审之前化解矛盾,最终完善我国的庭前分流机制。在论文中,对我国当前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然后结合国外两大法系的相关参照,给出了一些对比分析。并综合前面的论述给出了我国审前分流制度的主要路径对策与设计,主要包括路径分析、基本原则,以及制度创新的对策。主要对策首先是继续完善法官的释明权制度,然后构建我国审判的强制答辩制度,最后通过复议和救济程序来对诉讼程序进行重构。最后是一些配套制度的完善,包括撤诉制度、审前调解制度和其他配套措施。通过本文全面详尽的研究,分析出我国审前程序改革的瓶颈和短板,直面矛盾和挑战,采取新政策、实施新措施,使司法改革直指目标,实现精准对接、精准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