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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作为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途径,已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战略。协同创新项目作为协同创新的主流形式和重要载体,其重要程度显而易见。协同创新主体的主要动力来自对利益的追求,利益分配方案决定创新主体的贡献程度,进而影响整体创新成果。然而,目前我国协同创新项目成功率、科技成果转化率普遍较低,造成这种后果的主要原因就是利益分配不均衡,忽略了协同创新项目利益分配的多阶段、动态性特征。要想提高协同创新项目成功率关键是解决创新主体间利益分配的多阶段、动态问题,但是目前此类研究较少,解决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显得至关重要。本文以“协同创新项目多阶段动态利益分配”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协同创新的相关理论及研究基础进行阐述,给出了协同创新项目及多阶段动态利益分配的定义;其次,运用过程阶段的思想对协同创新项目进行阶段划分,并针对协同创新项目利益分配的多阶段、动态性特征,结合改进Shapely值法、Nash协商模型及改进云模型构建了协同创新项目多阶段动态利益分配模型,解决了协同创新项目利益分配不均衡问题。其中,在项目的研发和小试阶段,在考虑创新主体投入和承担风险系数的基础上对Shapely值法进行改进,使得利益分配系数更加合理;在中试阶段,考虑到创新主体满意度,运用Nash协商模型对利益分配系数进行调整;在产业化阶段,在构建协同创新主体贡献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针对评价指标体系中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的情况,对云模型进行改进,解决了定性指标评价信息模糊性和随机性问题,最大限度保留了指标评价信息,并根据创新主体贡献综合评价值对利益分配系数进行调整。最后,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利益分配系数各阶段变化原因,提出了针对政府、协同创新项目主要参与方和次要参与方关于协同创新项目利益分配的管理建议。本文构建的协同创新项目多阶段动态利益分配模型,充分考虑项目在不同阶段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可以有效解决由于创新主体对利益分配方案不满而引起的项目失败问题,使得协同创新项目的利益分配可以达到长期均衡。本文既丰富了协同创新项目利益分配的相关研究,也为协同创新项目制定利益分配方案提供了参考,同时,也为协同创新主体在对协同创新项目进行利益分配时提供了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