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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有的融资手段,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有利于提高资本利用率。因此,正被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所认识和接受。虽然融资租赁在我国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也存在着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比如相关的融资租赁会计制度不健全。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融资租赁业才会在我国得到快速的发展,进而繁荣我国的资本金融市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高速、稳定的发展。
由于融资租赁涉及到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外汇管理、税务法律及各种新型融资手段和方式,其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超过了一般生产、流通领域的会计核算程序,租赁会计制度是否完善,对租赁业务的发展显得由为重要。因此,完善融资租赁会计规范对于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首先论述了国外融资租赁会计的发展、现状和我国新、旧租赁会计准则之间的主要差异以及我国现行准则与国际融资租赁会计准则之间的一些差别,从而简要介绍我国整个融资租赁会计的现状,指出我国融资租赁会计的现行准则在使用中已经或者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我国融资租赁会计提出一些建议和解决思路。
本文的重点是:分析融资租赁会计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租赁业务分类的第四条现行标准、承租人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租赁内含利率的确定、会计准则对新型融资租赁方式规范上的空白等等,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论文的主要贡献是:我国关于租赁会计的研究大多属于纯理论性的或者理论的东西比较多,而作为一名从事相关实际工作近八年的融资租赁会计人员,论文更注重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对融资租赁会计进行研究。现行的融资租赁会计准则于2006年初出台,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本文主要研究的是现行规范下,融资租赁会计实务已经或者在今后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将会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这在现行准则执行还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对其进行研究、探讨,在整个租赁会计界还是比较早的。在对一些问题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操作,本文对融资租赁会计提出了几点改进的建议,希望有助于融资租赁会计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