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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城市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对任何地区与国家的作用都不可估量,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乃至城市治理的改进都离不开经济发展。据人大重阳智库报告《经济金融化与均衡金融杠杆率:美国经验与中国启示》显示,中国金融行业和泛金融行业的GDP贡献率在过去的30年间,分别增长了2.7%和5.9%。这些都表明,经济金融化对解决中国经济增长问题与劳动力就业问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与此同时,也有文献发现,中国正在出现过度金融化趋势,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越来越占主导地位,金融业规模扩张速度超过实体经济,对经济发展造成危害。可以看出,城市发展融资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先决条件。从业界到政府决策,都对城市发展中的融资活动对宏观经济的重要性给予非常多的高度关注。然而,在国内这方面的系统研究还很缺乏,为此对政府决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支撑有限。为此,本文将研究对象确定为城市发展金融化,即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经济各个相关主体将未来收益索取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获得信贷以进行生产或再生产活动。此外,相对农村经济基于自给自足的静态封闭,城市经济的本质特征就是基于分工合作的交换经济(或者说市场经济)。因此,本文首先以新兴古典分析框架为基础,从城市部门分工合作和动态互动的演化视角出发,结合中国城市发展金融化模式不断变迁的演进特征与时代背景,构建一个内生金融服务中间商的经济发展质量决定模型,来审视城市发展金融化产生与扩展的微观机制及其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内生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还综合运用中国地级市及中国城镇居民住户调查的各类宏观和微观数据,在度量中国城市发展金融化水平、全要素生产率和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的基础上,从城市发展金融化作用于经济发展质量的“数量”效应、“质量”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三个层面,分别实证检验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城市人均真实GDP、全要素生产率和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具体影响。研究的主要结论是:(1)城市发展金融化能否提升城市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在于能否推动分工演进而产生网络效应。首先,城市经济体内金融服务中间商的出现是消费品部门和资本品部门形成专业化分工的必要条件。但是,城市发展金融化的产生与扩展会受到消费品、资本品和金融服务的市场摩擦以及金融服务的固定学习成本的共同影响。市场摩擦的降低是金融服务中间商产生与扩展的门槛条件,而金融服务生产的高固定学习成本是金融服务市场交易大规模发生的前提。究其根本,当市场摩擦较小、金融服务的固定学习成本较高时,城市发展金融化通过分工深化带来的专业化效益及重复学习的成本的节省(即“成本分摊效应”)将会超过市场摩擦引起的信息搜集成本、度量成本和转换成本等,金融服务中间商才会从城市经济体内的消费品部门和资本品部门中分离出现,城市发展金融化由此得以发生和发展。反之,经济人则会选择自给金融服务,城市经济体内不会有金融服务中间商和金融服务市场交易的出现。其次,城市发展金融化对经济发展质量的作用具有二重性。当消费品和资本品的市场摩擦足够低时,金融化的扩展会促进消费品部门和资本品部门的分工,进而通过分工所产生的网络效应,包括市场多样化、生产专业化、经济一体化等,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而当消费品和资本品的市场摩擦较高时,金融化的扩展无法推动消费品部门和资本品部门的分工演进,进而不能获得网络效应,也就无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2)从城市发展金融化作用于经济发展质量的“数量”效应来看,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城市经济增长的影响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本文首先对城市发展金融化进行了度量。聚焦到研究的城市发展金融化问题而言,我们核心关注的是将城市未来收益索取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获得信贷以进行生产或再生产活动。因此,城市信贷规模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变量。同时,根据本文理论模型的设定,金融服务中间商主要从事信贷配置服务,来满足城市经济体中人们的资金的需求。进而,基于核心问题以及模型的设定环境,我们使用地级市的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作为衡量城市发展金融化水平的代理变量。此外,由于国有企业有大量指令性贷款的存在,使用金融机构信贷总额可能会高估部分地区的城市发展金融化水平。借鉴已有研究关于分离金融机构非国有企业贷款的方法,本文根据金融机构国有企业贷款比例与国有企业产出份额的紧密关系,使用回归方法对地级市的金融机构信贷总额数据进行分离,得出金融机构非国有企业信贷总额数据,并以此作为城市发展金融化水平的替代变量。其次,本文以2003-2016年中国288个城市的人均真实GDP作为被解释变量,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作为解释变量,应用OLS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发现:在不同模型设定下,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城市经济增长的影响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这表明随着城市发展金融化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均GDP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特点。这与理论模型结论保持一致。而后本文也使用“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替代“城市人均GDP”作为城市经济增长的代理变量、使用分离出的金融机构非国企信贷总额作为城市金融化的代理变量、采用面板数据门槛模型等方法验证了基准回归分析结论的稳健性。但是由于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与城市经济增长之间可能存在双向作用关系,且遗漏变量和测量误差也可能存在,而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模型内生性问题的出现,因而,本文进一步使用差分GMM模型与系统GMM模型来进行缓释。差分GMM和系统GMM估计结果均显示:城市发展金融化与城市经济增长的关系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最后,考虑到区域差异和2008年金融危机后“四万亿计划”实施的影响,我们对于不同区域以及不同时间段的城市发展金融化对经济增长的异质性影响进行了进一步探究。(3)从城市发展金融化作用于经济发展质量的“质量”效应来看,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本文首先利用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非参数Malmquist指数方法测度了2003-2016年中国283个地级市的全要素生产率。然后,本文先使用地级市的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作为衡量城市发展金融化水平的代理变量,同时也使用回归方法对地级市的金融机构信贷总额数据进行分离,得出金融机构非国有企业信贷总额数据,并以此作为城市发展金融化水平的替代变量。接下来,本文以2003-2016年中国282个城市的整体全要素生产率作为被解释变量,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作为解释变量,应用OLS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发现:在不同模型设定下,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这表明随着城市发展金融化的不断推进,城市整体全要素生产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特点。这与理论模型结论保持一致。而后本文也使用分离出的金融机构非国企信贷总额作为城市金融化的代理变量、采用面板数据门槛模型等方法验证了基准回归分析结论的稳健性。同时,本文也进一步采用了差分GMM和系统GMM估计以缓解模型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差分GMM和系统GMM估计结果均显示:城市发展金融化与城市整体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此外,我们也进一步探讨了城市发展金融化对技术进步(TC)和技术效率(EC)的影响。研究发现:城市发展金融化与技术进步的关系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这说明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进步的影响方向保持一致,也从侧面验证了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增长主要取决于将来是否能够有以创新为特征的不断的技术进步。但是,城市发展金融化与技术效率的关系呈现为显著的正U形,这表明城市发展金融化对技术进步和技术效率的作用方向是相反的。这可能是因为,随着金融化的发展,原来经济体已有的要素配置结构已不再适应技术进步的需要,甚至成为阻碍技术进步的重要要素。(4)从城市发展金融化作用于经济发展质量的“收入分配”效应来看,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本文首先使用城市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来度量中国各个城市的居民收入不平等,并对中国城市居民收入不平等的演进特征作简要分析。同时,考虑到基尼系数这个指标的局限性,本文也进一步使用泰尔指数和泰尔零阶指数来衡量居民收入不平等水平,进行稳健性检验,上述两个指标与基尼系数存在互补关系。然后,本文先使用地级市的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作为衡量城市发展金融化水平的代理变量,同时也使用金融机构非国有企业信贷总额数据作为城市发展金融化水平的替代变量。接下来,本文以2003-2009年中国148个城市的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作为被解释变量,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作为解释变量,应用OLS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发现:在不同模型设定下,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这表明随着城市发展金融化的不断推进,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特点。这与理论模型结论保持一致。而后本文也使用各个城市的泰尔指数和泰尔零阶指数替换城市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采用分离出的金融机构非国企信贷总额作为城市金融化的替代变量、使用可行广义最小二乘(FGLS)法等验证了基准回归分析结论的稳健性。但是由于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与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之间可能存在内生作用关系,因而,参照已有研究,本文也使用解释变量的滞后项,来缓解其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内生关联,估计结果显示:城市发展金融化与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关系始终呈现为显著的倒U形。最后,考虑到区域差异的影响,我们对于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城市发展金融化对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进行了进一步探究。研究发现:中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发展金融化与居民收入不平等均呈现出显著的倒U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