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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机是指社会系统中的某个构成部分发生剧烈失调和畸变,导致社会生活秩序偏离正常轨道从而严重威胁国家和公众安全,整个社会处于高度危险的紧急状态的社会现象。社会转型时期是社会危机的多发期,具有不可避免性,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要防止或减少重大公共危机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做好公共危机预警工作。因此,建立完备的社会危机预警机制,既可以遏制、消除危机形成与爆发的因素,把突发的社会危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也可以以极小的代价迅速平息突发的社会灾害,将潜在的危机扼杀在萌芽之中,以求稳定和秩序。可以说,建立有效和完善的社会危机预警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它有利于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政府的权威,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政府在社会危机预警机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主体作用。然而,我国政府在进行社会危机预警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法律保障不健全,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危机预警中参与不足,危机信息非透明等,这些不足直接导致我国社会危机预警能力的弱化。为有效提高我国政府社会危机预警能力,本文认为应继续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出台社会危机预警的法律,完善危机预警机制的综合信息系统。同时,应提升非政府组织参与途径,加强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建立起治理的协作模式共同对危机进行预警。只有通过多方位的视角,切实提高我国社会危机预警能力,才能保证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