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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官制度源于西周时期的追尊制度,至西汉出现真正意义的赠官制度,历经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的长时间发展,赠官制度在唐代已呈现制度化的发展趋势。继唐代而起的五代时期,其制度建设对唐制多有沿袭,但基于五代政权更迭频繁、战乱不断的政治背景,加之五代官制中品级变化、使职的发展、枢密使和内诸司使地位上升以及军事方面禁军制度的完善等情况,五代赠官过程中赠官内容的多样化、高品级、文官化、中央官化,赠官模式的简单化,经常性集体赠官均体现了唐代赠官制度的相应原则,并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五代赠官还呈现出重武轻文、大规模追赠前朝大臣的时代特点。五代赠官制度实现了局部制度化,五代父祖赠官内容、宗室成员赠官内容已有明文规定。宋代完成赠官制度的制度化,是基于唐、五代赠官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