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法律规制研究

来源 :华南理工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nboy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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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社会资金的适度分配是财政和金融的共同功能。在现有的体制下,由于财政和金融存在着交错的资金关系,造成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相互渗透,财政风险金融化的趋向日益严重。这意味着当财政风险出现,政府将利用金融手段即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方式来化解财政风险。通过以往的经济现象来看,这种做法在短时间内还是有一定成效的,因为它可以帮助政府尽快度过财政难关。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使用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手段将增加经济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从而抑制经济增长。本文将重点分析规制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必要性和制定相应解决的对策。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一部分国内外的文献研究来分析财政风险金融化这一现象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以及创新点。第二部分:系统地论述了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概念、理论基础,以及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成因。我国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原因,除了探讨了在我国转轨时期各项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是造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外,还探讨了关于政府财政资金不足导致财政风险金融化。因为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相互渗透,使得我国的财政和金融处于一个复杂的境地。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财政风险金融化的现状、我国财政风险向金融系统传导的途径以及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危害。尽管在微观层面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各有自己产生和发生的领域。但是在宏观层面,二者之间却有着很大的联动性,并且最终都将影响到宏观经济的有序运行。第四部分: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在财政风险金融化这一现象的研究和分析,介绍了一些优秀的经验和建议,对我国制度的构建有着很大的帮助。第五部分:对财政风险金融化的防范和化解办法是很多的,主要是在法律规制方面,尤其是有关于国债发行和财政预算行为。本部分是本文的结尾,主要是针对在第二部分中提出的财政风险金融化种种原因进行对症下药,试图从体制改革和金融改革等各方面,对财政风险金融化现象进行综合治理。总之,本人结合我国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和财政、金融二者之间的关系,运用在研究生阶段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对财政风险金融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的关注并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但鉴于作者水平有限,文中难免有些许疏漏和考虑不周之处,恳请各位评审以及答辩专家批评和指正。本人将会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学习、深入思考。谢谢各位评审以及答辩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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