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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现阶段,公共服务呈现出多样性、层次性、高标准的新常态,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更趋多样化。然而基层政府行政效能低下,尤其是基层政府,出于财政收入不高、制度不健全、思想局限性等原因,作为公共服务供应商已捉襟见肘。西方国家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即在这方面进行了理论探索,政府改革在西方发达国家发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取得了重大进步,市场、竞争在这场意在改变传统政府职能的改革潮流中被引入公共部门,政府尝试放弃垄断公共产品的生产领域,转而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中国政府在此影响下也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党的十八大提出将政府购买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将得到大力推广,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使得公共服务得到更好的供给,另一方面也是建设服务性政府的有效措施之一。但由于法律规范和政府制度不完善,政府定位不清晰及责任缺失,社会组织无法胜任,以及运行中的机制设计和过程控制问题,导致购买的公共服务未达到预想的水平,甚至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损害了社会大众的利益。本文以基层政府作为立足点,选取北京市朝阳区c从属社区作为实例,在充分调研、了解基层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的内容、流程、监督考核等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在购买实践中的不足及形成的原因,借鉴中外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