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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上市公司的大量涌现,盈余管理行为已逐渐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不容忽视的、具有普遍性的现象,对我国的资本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立足我国国情,深入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改善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文对中外学者关于盈余管理的定义进行归纳汇总,得出本文对盈余管理的认定。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产生盈余管理行为的动因入手,分别就盈余管理产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动机两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分析。盈余管理产生的客观因素包括:会计理论、会计方法、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本身具有不完善性,公司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和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信息的不对称以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盈余管理产生的主观因素有: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追逐高额回报,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决策时通常首先权衡自身的利益,以及公司规避政府管制,节约税收等。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包括:虚假确认收入或成本费用、利用关联方交易、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选择和变更、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利用资产评估等。通过比较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和关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这两种方法可以对上市公司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进行识别。
本文选取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分析对象,以该公司上市以来历年公布的公开信息为依据,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进一步论证了盈余管理产生的动机、时间和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
本文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角度、监管角度、外部审计角度及公司治理结构角度提出了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进行治理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