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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2002年起的低利率背景下,美国商业银行不断降低贷款门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率也逐年升高。随着贷款利率的升高,住房抵押贷款违约激增,进而导致了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危机后,美国进行了大规模金融监管改革,以《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出台为标志。鉴于此,本文在介绍了《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背景与内容之后,从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入手,发现问题主要存在于房地产一级市场放宽贷款标准和房地产二级市场高证券化率引起高风险两个方面。在仔细研读《多德-弗兰克法案》后,找出法案中可能对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产生影响的政策条款;条款主要可分为四类,分别针对住房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两房”改革。由于包括特朗普政府在内的业界对法案条款存在质疑,认为法案限制了美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商业银行等金融行业,本文进一步研究《多德-弗兰克法案》以判断业界对法案的批评声是否证明了法案不成功。在找到相关条款的基础上,本文通过查找数据并阅读调查报告,针对四类条款具体分析法案是否对房地产金融市场产生了影响并解决了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问题。分析表明法案在提高贷款门槛和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其他方面无明显效果。除了基于条款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本文还使用多元回归分析,采用失业率、利率、住房信贷总量、贷款支出/收入比等美国宏观经济数据,对比法案颁布前后美国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率,整体分析法案对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的影响。实证分析发现法案使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识别更加准确,也使美国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更加严格,能有效防控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本文通过研究《多德-弗兰克法案》对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影响效果,试图找出美国对解决房地产金融市场问题、控制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的有效措施,为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提供借鉴。基于对法案条款的影响研究和实证检验,结合对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现状分析,本文从提升制度效率、实施风险自留豁免、增强对住房抵押贷款指标体系的建设和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四个方面为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提升给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