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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基层政府的县级政府,在实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但是,我国当前的县级政府却是政府行政级次中财政自给能力最低的薄弱环节之一。很多县级政府入不敷出,甚至负债累累。县级财政困境问题不仅制约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与质量,也影响着我国公共财政目标及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因此,认真研究县级财政困境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财政职能是财政部门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的统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部门的职能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增长三大方面。而财政职能目标的实现需要事权、财权和激励约束机制三个重要条件,具体涉及财政收支业务、预算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内容。选择一个好的切入点对于分析和解决县级财政困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对县级财政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财政职能的视角,分析了县级财政困境的原因主要为:事权方面,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不清,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明;财权方面,收入层层向上集中,税收分配制度和体制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政绩考核机制不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等。 西方发达国家与主要发展中国家在政府财政职能及事权、财权划分方面虽不尽相同,但有着很多共同特点,主要体现在:第一,财政职能划分的法制化程度高;第二,各国明确划分了各级财政的事权;第三,普遍遵循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第四,实施与自身国情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第五,财权的集中和事权的分散相结合,赋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和实行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这些经验对我国解决县级财政解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县级财政职能的准确界定和合理划分,不仅是县级财政摆脱困境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因此,结合当前我国财政职能的状况,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对我国财政职能的科学划分和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来有效解决县级财政困境。具体包括: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间的事权,推进事权法制化;完善省级以下税收分配制度,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对县级政府的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和监督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