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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理论自上个世纪被美国学者皮特金教授重新系统的提出后,引起学者的关注和重视。随着民主进入协商时代,代表的重要性也愈发显得重要。代表是代议制民主的重要内容,可以说代议制民主成就了代表理论。在当代民主理论框架下,代表已经成为实现民主的最佳方式。因此对代表理论的梳理显得很必要,也很有意义。按照皮特金的观点,代表的产生是源于中世纪的。在中世纪,神学统治一切,就连政治学也成了神学的婢女,成了为神学统治的工具。最初代表并不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一个神学概念,是罗马教皇为了加强教会的统治力而在欧洲各国设立的代理机构和各大主教,各大主教由教皇指定和派遣,派往各自的教区,在各自的教区内,主教具有至高的权力,主教代表教皇在行使神权,但是中世纪中后期,神学开始没落,政治学开始重新走向历史舞台,代表也开始从神学领域转向政治领域。1295年英国“模范议会”召开,由主教,贵族,骑士和市民代表组成的三级代表参加,这次议会的召开已经使得代表初具端倪,但代表的功能还不是很明显,代表参与议会更多的是讨论国王征税的问题。到了霍布斯所处的时代时,霍布斯在深刻剖析人性的基础上,从经验主义出发,分析了两种代表:自然的代表和人为的代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整体主义代表观。他认为,国家就是利维坦,代表着全体国民的利益。只有利维坦式的国家才能更好的实现使人们摆脱“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实现人们的自我保存。但是霍布斯的这种整体主义的代表观其实是很难实现的,因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代议制政府”,这种代表观其实在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柏克的代表观是在承接霍布斯的代表观的基础上又向前发展了一步,柏克的代表观是一种委任代表观,指的是代表的权力是由选民赋予的而非上帝或者君主赋予的,代表的行为应该体现选民的意愿和利益。但是随着政治现实的愈发复杂化,柏克的代表观显得有些捉襟见肘。柏克的代表思想影响了联邦党人的政治思想,这可以从联邦党人的代表观中得到体现,可以说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处处闪现着柏克的影子。不同的是,联邦党人提出一种更加复杂的代表观,这种代表观既有霍布斯的整体主义代表观的影子,又有柏克的委任代表观的影子,联邦党人利用政党这个载体,把这两种代表观有机的综合了起来。使得代表理论更加的成熟。本文自此系统的梳理了代表理论的形成和嬗变的历程。笔者认为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总结了霍布斯、柏克和联邦党人的代表思想,但由于笔者的学术水平有限,期待后学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