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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区矫正制度是从欧美发达国家移植而来,从开始的试点到全面铺开,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南平市顺昌县是福建省山区之一,位于南平市北部,这一制度开展较晚,2011年11月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由于顺昌县特殊的县情和人们观念束缚,使得这一新型制度在开展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步凸显。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顺昌县社区矫正的运作进行描述和分析,并结合周边县市区行之有效的作法,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适用提出一点设想,以期对该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有所裨益。论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社区矫正的含义、法理基础以及我国社区矫正的实践及立法简况。首先,本文社区矫正含义是沿用官方文件中的定义。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社区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具有国家主导性、社会参与性和非监禁性等三个特性。其次,移植于西方法律制度的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从早期试点到全面铺开,并不是偶然的,有其法理基础。如行刑人道主义观念、社会化和再社会理论以及犯罪学上的“标签理论”。再次,简要介绍了自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起到矫正工作全面铺开、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全国各地开展矫正工作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立法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顺昌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情况。首先介绍了自2011年11月顺昌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矫正对象所涉及的刑罚种类、所侵犯的法益以及矫正对象来源地、学历、年龄、户籍等总体分布情况。其次介绍了顺昌县社区矫正工作的作法:一是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矫正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社区保障机制。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顺昌县社区矫正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矫正措施单一、监管模式僵化;二是执行机构与裁量机关合作不畅;三是矫正队伍问题突出,社区力量参与程度低;五是部分流动人口难入矫。第四部分提出了对顺昌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完善建议,包括:一是拓宽矫正的措施内容,创新监管模式;二是建立健全无缝衔接工作制度;三是加强矫正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力量参与水平;四是创建“中途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