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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在古希腊,它象征着一种身份,更体现着一种精神和情怀。在现代民族国家,公民权被视为与生俱来的资格,向所有拥有国籍的社会成员平等开放,并对其提供保障和保护。从字面上看,“公民”的称谓在悠久的历史传承中没有太大的改变,但其政治文化负载事实上却新意迭出。宪政民主制度固然是催生公民权的温床,而在现代及后现代背景下滋生出来的一系列新型社会问题,如劳工问题、妇女问题、有色人种问题以及侨民身份问题、原住民问题、移民社群问题等等,则给公民权的高涨提供了巨大刺激。继工人运动、女权运动、民权运动之后,当人们热议原住民权利、残疾者权利、语言权利乃至动物权利的时候,说当今的西方民族国家发生并仍在进行着一场“权利革命”,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实践呼唤理论,理论回应实践。这是公民权研究在当今成为热点议题的基本缘由。但是,因立场各异,偏好有别,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几个代表性流派——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后现代多元主义等等,就公民权问题所作的探讨,并非步调一致,而是展现为激烈的思想交锋。大致说来,自由主义推崇个人权利,张扬“无拘的自我”,诉求并存的“善”;社群主义立基于“共同体”,关切社会的凝聚力,诉求共同的“善”;共和主义强调公共性和自我治理的均衡,推崇有德性的积极公民,诉求公共的“善”;后现代主义为“少数的权利”作辩护,偏爱多元和差异,诉求竞争的“善”。不过,围绕公民权展开的主义之争,虽看起来激烈异常,但却暗含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指向了公民权的扩展或公民权的保护。人们在论争中认识到,对公民权的理解不能局限于法律规范,而应进入一个从表达到实现的鲜活的社会过程。
本文第一部分对公民权理论进行简要梳理,可看作是关于公民权问题的政治社会学解读。第二部分着重分析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后现代主义在公民权问题上的不同取向,并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扼要评价其优劣得失。第三部分试图找寻公民权理论内部张力的根源,进而立足当今民主化和全球化时代的社会现实,在公民权理论的框架内探求化解主义之争的可能性,以期逻辑地勾勒一幅公民权的全景图。在余论中,笔者就“citizenship”是否可能超越“二阶理论”而成为政治哲学的核心价值提出了追问。这是本文的述论理路和逻辑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