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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人类学的视角出发,以湘西州李子村的自然灾害为研究对象,通过田野实地调查和文献搜集的方法,将自然灾害与村民的生活方式结合起来,分析村民在生产生活中是如何应对自然灾害的,在经济收入方式发生改变之后,自然灾害对村民的文化意义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本文分为六大部分:导论部分主要对本文的研究缘起和研究方法进行了交代,同时对自然灾害的相关理论的研究进行了回顾。第一章对本文的田野调查地点李子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概况以及对本文所讨论的自然灾害的概念做了界定。第二章讨论村民在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形成了一些知识,这些知识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在面对水旱灾害时,村民并不是坐以待毙。然而,水旱灾害在村民的经验世界中又是“上天注定的,人是没有办法的。”在面对水旱灾害时,人们虽有所作为,却也是无可奈何的。第三章讨论村民是通过“大屋”以及亲友的互助来实现灾后的缓解与恢复。在面对水旱灾害时村民实行“生产自救”。家庭式的农业生产在面对水旱灾害时能力有限,“大屋”这一社会组织以及亲朋好友的互助是村民在灾后恢复的重要手段。在现代国家的力量下,政府在灾后的救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村民对政府在灾害的损失评估和灾后的救济方式并不了解。第四章讨论经济收入方式发生变化之后自然灾害对人们的文化意义发生了改变。由于经济收入方式的变化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这些变化直接作用于社会环境,从而加大了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结语部分是对本文内容的总结。传统的农业社会有自己的一套应对自然灾害的知识,在政治、经济环境境发生变化之后,实现了农业收入向非农收入的转变,自然灾害的文化意义发生了改变,村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引进的不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又促使了自然灾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