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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处于中国大陆低纬度地带,面临广阔的海洋,属热带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历来为自然灾害多发区域。灾荒影响到劳动人民农事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救荒赈灾过程中滋生贪污腐败,会使灾民居无定所,使得灾情更加严重,甚至会导致农民起义,在中国的封建王朝中,秦代、隋代和明代末期都是由于灾害引发农民起义,这些朝代受到打击后最终走向覆辙。中国的封建王朝在其兴盛时期都比较重视依法惩贪,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败,促进了吏治廉明。康、雍、乾时期是清代的鼎盛时期,在反腐思想和惩贪机制方面继承了历代的经验,同时将其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以康雍乾时期十分重视赈灾中的贪污腐败,大力惩贪反腐,在赈灾肃贪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不容小觑,肃清了官场的风气。本文把研究基点置于清朝康乾期间农事生产生活的大背景下,重点以清朝康乾期间广东地区社会为例,探讨当时的赈荒救灾制度措施以及如何有效处置赈荒救灾过程中出现的贪腐现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第一部分着重阐明本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并明确本研究的时间和地域范围。以对史料中关于清初广东农事赈荒救灾肃贪相关的文献进行梳理,整理出清初广东农事生产生活赈荒救灾中出现贪腐的轨迹,到肃贪制度的建立,明确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清康乾期间广东农事生产简介”。这一部分为理论分析内容,从清初广东农事生产基本情况开始谈起,阐述自然灾害的频发对农事生产和人民生活各类危害性,灾害的频发也使得执政者建立完善的救灾体系和应急程序。第三部分阐述长期以来人民一直在于自然灾害作斗争,逐步深入分析清初统治者高度关注如何防治灾荒和救助灾民,救灾思想和措施逐渐完善,形成了以赈济、调粟、养恤为主的救灾措施,总结形成赈荒救灾的诸多经验和规程。第四部分从救荒赈灾过程开始论述,救灾过程的每一个步骤都有相应的处罚,从侧面反映了统治者对救荒赈灾工作的重视程度,然而制度并不能杜绝腐败的滋生,开始以重大灾情为例,具体探讨清初救荒赈灾中的贪腐现象的严重性以及对国家人民的危害性。第五部分主要分析农事赈荒救灾过程中官员滋生的贪腐方式及徇私舞弊手段,分析肃贪制度体系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然后以重大灾情为例剖析统治者对贪腐的治理,再对肃贪制度中的局限性进行归纳总结。第六部分对于清初广东农事赈荒救灾肃贪制度的研究形成一个基本结论,并对当代社会肃贪制度暨廉政建设的启发。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考察清康乾时期赈灾肃贪的措施及其成效和不足,探究肃贪在清康乾时期对广东赈荒救灾中所起的作用,阐明康、雍、乾三代的赈灾肃贪措施及其对后世的可能启示,希望能以史为鉴,以古鉴今,积极探索和科学地总结出对当今反腐建设有价值的因素,服务于我国当前的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