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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之后又一项关系全局的重大改革。随着新世纪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针对文化体制改革的研究也逐渐丰富起来,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也逐渐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 本文在梳理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必要性及其改革历程的基础上,运用组织结构理论,对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前后的组织结构进行分析研究,进而考察我国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过程中组织结构设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通过转企改制,东方演艺集团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其转企改制后最根本的变化就是组织性质的变更,东方演艺集团根据外部环境和组织内部条件,建立了适合本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结构。转企改制后的东方演艺集团的组织结构在综合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类型的基础上,改变了以往集权化、官僚化的组织结构,创建了灵活、有效的组织结构,但是其组织结构运行也面临诸多的现实困境,仍待进一步完善。总结其组织结构特点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转企改制平稳完成的需要、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艺术生产规律的需要、集团发展的需要等。 综观我国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后的组织结构,都存在与东方演艺集团类似的问题:为了快速完成转企改制,组织结构设计缺乏长远规划;按照现代企业组织特点,形式上完成组织结构重组,但在实际的运行中,却依然无法摆脱事业体制的桎梏,新的组织运行困难。为此,国有文艺院团在转企改制中的组织结构设计要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在充分了解各组织类型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本组织和行业特点的组织结构,同时还要在组织内部营造良好的组织实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