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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通过信息立法对信息资源的公开和保密进行规范是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的重要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下,我国的保密与公开法律法规在衔接上存有不少冲突,保密法律法规与保密实践出现脱节,亟需予以调整。本文结合政府信息保密与公开在制度上与实践中的问题,本着探索的精神,着力分析探讨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改进的立法原则和有关规定,尽管因能力和学识的局限,错误的分析在所难免,但是只要能为保密法律法规的完善做点贡献也就在所不惜。本文结合政府信息保密面临的形势和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价值衡量,对照政府信息保密的历史与现状,充分论述了政府信息保密立法的发展趋势。在指出现行政府信息保密法律对保守国家秘密具有重要意义的同时,着重阐述了政府信息保密立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与阻碍,结合政府信息保密与公开的发展趋势论述了完善政府信息保密法律的意义和必要性,提出了保密法律的总体定位和完善政府信息保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应当坚持的原则,进而从政府秘密信息范围的确定和定密权、解密权的角度,提出了当前政府信息保密法律的缺陷和改进意见。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考察了其他国家保密立法模式和可供借鉴之处,运用了实证研究的方法考察了我国政府信息保密法律实践中出现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信息保密立法的思路和方案。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政府信息保密的形势与背景介绍;第二部分是政府信息保密的立法实践;第三部分是政府信息保密的观念定位与转变;第四部分是政府信息保密法律修改构想,着重四方面入手提出了完善我国保密法律法规的制度设想,一是科学地界定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范围,二是科学地设计定密权,三是精心地设计解密程序,四是完善保密审查、涉密诉讼、处罚机制的制度设计;结语:完善政府保密立法的意义及其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