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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丘型城市独特的地形地貌使得城市建设用地穿插于城市非建设用地,中心城区保留有大量的E类用地,承载着城市生态服务、游憩与景观、绿色产业、灾害防治与城市安全防护等复合生态服务功能。本文总结浅丘型城市中心城区E类用地面临三大核心规划问题:规划导向不明确——强调各自部门利益的最大化,缺乏对全局的考虑;规划土地利用与空间布局问题——传统城市空间土地利用编制方法的不适应以及各部门规划方法相互冲突,使得整体诉求偏颇;规划管控问题——部门单一要素管控、城市建设用地管控方法的不适用。通过大量文献综述和对浅丘型城市中心城区E类用地特性的分析,指出应采取积极的姿态,强调“综合保护和利用”的规划导向——挖掘E类用地潜在复合“生态服务—游憩与景观—绿色产业—城市安全”功能,在保护好生态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绿色产业发展,促进E类用地有效的保护。在浅丘型城市中心区E类用地建设诉求和复合服务功能的规划导向下,论文结合实践研究——以眉山市中心城环城控制性规划为主,结合岷东新区非建设用地专项规划及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强调E类用地与城区建设用地在空间、功能、生态的关联性,归纳总结出浅丘型城市中心城区E类用地规划方法:(1)要素整合与空间系统建构:搭建植根于自然环境的区域整体空间格局框架、E类用地景观生态网络以及与城区建设用地的联系系统;(2)资源保护利用与功能设定:赋予E类用地合理的使用性功能,在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基于环境效应的绿色产业;(3)土地利用与空间组织:基于分区分类功能的设定,进行土地利用、设施、交通体系的布局。文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第一章),指出研究对象和针对的问题。明晰浅丘型城市中心城区空间范畴及E类用地构成,指出中心城区E类用地面临的三大规划问题:规划导向、规划土地利用与空间组织和规划管控问题。本章还概述了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等结构性内容。第二部分(第二章),更具体分析浅丘型城市中心城区E类用地空间建设问题及规划层面原因,通过相关研究指出E类用地建设诉求和潜在复合服务功能。主要包含国内外相关规划理论与实践综述;从用地构成、环境资源等方面认知浅丘型城市中心城区E类用地的特性;指出浅丘型城市中心城区E类用地承担的城市复合生态服务功能。第三部分(第三、四、五章),是本文的核心章节,从系统构建、功能设定、用地布局三个方面构建浅丘型城市中心城区E类用地规划方法。第三章为要素整合与空间系统构建:认知区域空间格局、分析与城区建设用地关联、甄别现状要素和空间格局,从而构建涵盖城区建设区的区域整体空间格局框架、E类用地景观生态网络格局、与城区建设用地系统的连接;第四章为资源保护利用与功能设定:基于自身资源特色与城市服务需求的E类用地分区分类功能设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措施、环境资源利用与产业发展布局;第五章为土地利用与空间组织:基于分区分类功能的设定,进行土地利用、设施、交通体系的布局。安排土地利用分区,布局生态用地、生产用地、关联建设用地等;进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绿色基础设施等设施规划;安排区域性交通空间、E类用地内游憩交通以及与城区用地的连接交通等。第四部分(第六章)是E类用地规划的管理跟进与规划实效保障——土地利用用地管控与实施保障,用地管控包括规划体例、管控导向、管控形式及与法定规划的衔接方式。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所说的“E类用地规划方法”并不是要将城市建设用地与E类用地分离规划,而是将其作为传统总体规划实现用地全覆盖的技术支撑,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为E类用地规划提供规划方法与布局思路,或作为总体规划指导下的一个专项规划,进一步深化总规对中心城区E类用地的保护与利用。